个人写遗赠有法律效力_遗赠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2:14:47 人阅读
导读:自己书写的遗嘱,在法律上属于自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本人亲笔书写遗嘱...

自己书写的遗嘱,在法律上属于自书遗嘱。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本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所以自书遗嘱并没有要求见证人,也没有要求公证(公证的属于公证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则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但是,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其他遗嘱若是存在多份,以日期为最后的那份遗嘱为准。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见过很多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例,一旦被判无效,损失可不是一张纸那么简单,本来可以坐拥成百上千万的遗产,可能就因为那么一两个关键点出了岔子,你就白白地做了一场白日梦。

先答本题。

咱国家的继承法是1985年实施的,距今已经33年了,这33年这世界发生的可不仅仅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可,继承法没变,其稳定性堪比美国宪法。就我国法律更新修改的速度来说,这继承法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钉子户。

开个玩笑。

钉子户的特点是默守陈规,死板教条。

比如这遗嘱的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审查一个遗嘱是否有效,先看是不是满足了形式要件。比如:某老两口共同立了一份遗嘱,把遗产全部给儿子继承,闺女一边凉快,男方执笔并签自己的名,女的在上面签名摁手印。这遗嘱有问题没有?看似没有;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是,特别是老太太,重男轻女啊,生怕家产让闺女分了去。

可,后来这案子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遗嘱部分有效,即老爷子那份,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老太太这边,算代书遗嘱,但没有见证人,所以,无效。

就这样,老爷子遗产按遗嘱继承,老太太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让闺女分走了其中一半,总数的四分之一。不知道老太太地下有知,会不会气得直跺脚。

老爷子的遗嘱为什么有效?因为它满足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自己亲笔书写,本人签名,有日期。

自书遗嘱符合以上形式要件,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意思明确,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经常有人对自书遗嘱提异议,要求鉴定。这就需要保留立遗嘱人在同一时期书写在其它地方的字迹,以备鉴定使用。

实践中,真有人伪造遗嘱,还有人咨询我:伪造遗嘱可不可以?

我的回答当然是不可以。

伪造遗嘱不是伪造遗嘱这么简单,涉嫌侵吞他人财产了,我认为,重者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请自重。


  1. 只要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处理的是自己合法财产就是有效的;
    1. 即使自己写的遗赠协议有效,但还是建议去办理公证,因为公证之后的效力最高


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1、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

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如果没有遗赠或遗嘱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办法确定先后顺序只能平均分割了)。

2、如果受遗赠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是遗赠抚养关系就有优先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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