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_员工离职应该怎么要求经济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4:19:21 人阅读
导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是所有的员工离职都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离职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和被迫离职两种,前者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和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或变更及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及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操作呢?

劳动者被迫离职想要得到经济补偿金就需要搜集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证据,然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法情况作为理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通知,为了固定证据,实践中都是通过EMS快递解除通知到用人单位处,只要快递显示到达单位,劳动者就可以离开单位,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切记,解除通知一到单位就要离开,否则会被认为是虽邮寄了解除通知但实际上诉仍在单位工作,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撤销了解除通知,从而没有达到邮寄的目的。

邮寄了解除通知就掌握了主动权,这个时候有的单位会直接和你协商解决,金额差不多的话基本上都已经协商了。实践中也有单位不见棺材不落泪,死活不协商,那就只有依法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前期搜集了单位违法证据并邮寄了解除通知,拿到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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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职,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进行了规定。按照这六种情形,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两条,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二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尤其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离职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劳动者在选择离职时,需要按照劳动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仔细比对,如果辞职的理由的和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只要其中有一条是相吻合的,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人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三倍的,按照三倍进行补偿,本人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除了经济补偿之外还可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并且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本人辞职或是离职的,离职后可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当地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重新就业意愿的,可领取失业金。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是本人主动申请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因为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原因之一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因为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因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所以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你提的问题包含有赔偿金、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三个关键词。下面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解答如下:

一、赔偿金的支付条件、标准及计算来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是以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本前提;赔偿金的额度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此,只有确定了月工资额度,才能计算出赔偿金。

二、月工资方式的法定选择。1、月工资支付方式包括应得工资(或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在扣除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之后,应得工资低于应得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来计算的。工资计算方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因此,说到底,赔偿金是按你说的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

三、非常态应得工资额度的确定。

1、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高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的3倍,应其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长限度。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数额支付时,最长年限不超过12年。

3、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底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12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应得工资。

综上,赔偿金的计算以劳动者月应得工资为基数去计算,应得月工资额度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而且有最高额度、最低额度和最长期限的限制。

不对。

一、法律文书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十二个月工资的上限,12年多应当支付12个月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没有十二个月工资的上限。

二、个人经验

1、当违反法律时候,如需要补偿n、n+1、2n情况下,按照实际司龄去补偿,无论是否超过12个月。同时,如果每月补偿标准超过社平工资3倍,这个时候就不按照他的真实工资标准和需要赔偿月份算了。直接就是社平工资3倍乘以12个月。

2、违法解除合同的补偿叫赔偿金,赔偿金未限制12个月。

随着创业热潮、融资热潮的来临,创业型的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传统的中小型企业没有优质项目推进,没有足够资金,说倒就倒。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有约100万公司、企业倒闭。那么,企业倒闭了,劳动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呢?

保叔特意翻了劳动法库,根据规定,劳动者满足条件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①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②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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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如果员工在职期间,企业有拖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费用,公司在倒闭后仍要对员工进行补偿。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职工在职期间,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补偿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是,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是得不到的,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补偿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越长,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如果在这家公司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公司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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