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退股流程_小股东如何退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5:02:03 人阅读
导读:(一)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虽然具有资合性,但因股东人数较少,相互之间均有一定了解,因此也具有人合性,为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公司正常营运的需要,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较...

(一)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虽然具有资合性,但因股东人数较少,相互之间均有一定了解,因此也具有人合性,为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公司正常营运的需要,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但相对而言,股权转让仍然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


(二)股权回购

允许股东通过股权回购的方式退出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减资行为,因此,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公司减资制度的约束。


(三)减资


公司的资本不得随意减少,但并不是绝对不可改变。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实现股东的退出,实际上是公司回购了股东的出资,也即公司以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退出的目的。

(四)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第180条,有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因行政命令而解散。公司一经解散,实际上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当然,解散后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程序比较复杂、冗长。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小股东的退出,一般有个方面,根据多年的经验来阐述一下。


1、首先任何一个股东都没有退出这一说法,一般都是股权转让,才能退出,入股协议书的内容约定进行,退出,一般上面会有明确说明,到期后小股东按照约定进行股权转让,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收购权,如果公司没有收购小股东的股份,那么小股东可以对外进行转让,价格根据股东变现需求而定,如果公司是一个估值很高的公司,小股东转让的时候,就比较方便,公司估值低的情况,小股东转让的价格就相对比较低,这样不利于现有股东的利益,最好的情况下,有现有的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进行收购。

2、还有另外一种入股前的约定,就是股份是按照4年成熟期计算,满一年成熟期是25%,入股小股东第二年转让,那他只能拿到自己股份的25%,其他的股份由现有股东进行分配,基于这种情况,小股东入股的时候,就要明确表明,还有一种情况是,入股前,公司要求每个股东要签一份合伙人一致行动协议,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变现的约定,也就是要变现是根据公司整体安排走的,半路上,任何股东没有变现的可能,也不允许任何股东转让股份或者退出。

3、有一种是公司的现有章程内,如果小股东在章程内,退股的可能也是没有,只能和内部的股东进行协商,转让股权,如果内部股东没有收购小股东的股权,他短时间是无法变现的,公司股份转让一般都是一年以上才有约定,小股东的股权转让,本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如果公司内部股东,有想控制企业的权利,一般都会主动跟小股东谈收购的问题,小股东的股份和公司稍微大一点股份的股东加在一起,有可能就出现一票否决权,或者控股权,整个公司股份最重要的是小股东。


总结下:小股东退股的问题,我已经逐一阐述,也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在和朋友入股之前,无论你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要签订入股协议书;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书、投票权委托协议书,内容中很多约定一定要说明,公司小的时候好办,公司一旦发展转大,股改都很难,何况是股份转让的事情,因此大家一定要切记。

如题所述,甲在某公司拥有股权,但股权份额并不多,也就是所谓的小股东。众所周知,在公司里一般都是靠股权说话,股权份额越大,发言权就越大。甲的股权份额不大,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发言权,在股东会及决策过程中,便会遭到诸多轻视。于是,甲愤然萌生退出念头。

在法律上,如果甲想退出公司,只需转让他的股权。于是,当甲提出转让股权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便拿出公司章程,蒋股权转让的有关条款给甲看。甲一看公司章程,顿时就傻眼了。原来,公司限制了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规定了诸多条件和违约责任。那么,这些规定对甲来说是否有效呢?

虽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当获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也能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当然,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后,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公司法同时规定了例外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约定的话,那么按照公司章程来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十一条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既然章程做了规定,甲也只能遵守章程。毕竟,当时甲是同意了章程规定,才加入公司的,如今也不能“出尔反尔”。

小股东退出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份,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也可以进行清算,大股东进行回购。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