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翻唱歌曲算侵权吗_翻唱歌曲上传头条侵权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9:30:58 人阅读
导读:只有肖像权没有原唱权之说吧?。歌曲可针对某剧情的需要或某演唱者的特点专门创作,但并不限制歌曲的传播与流行。因此,翻唱歌曲上传头条不会侵权。应该不侵权吧?像以前的...

只有肖像权没有原唱权之说吧?。歌曲可针对某剧情的需要或某演唱者的特点专门创作,但并不限制歌曲的传播与流行。因此,翻唱歌曲上传头条不会侵权。

应该不侵权吧?像以前的黑鸭子

组合,所唱歌以翻唱为主,也没听说有人告之侵权,反而觉得她们的翻唱给人以耳目以新的享受。不过旭日阳刚翻唱的汪峰的《春天里》,起初作者是默许的,这点真为汪峰老师点赞。但后来,旭日阳刚把这首歌唱到了春节联欢晚会上,再后来商演也唱这首歌,听说作者就不同意了。其实,翻唱和原唱达到双赢是最好的结果。

一首歌的演唱效果,其实与唱者的身份背景有极大的因果关系。再以《春天里》为例,当旭日阳刚唱到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春天里的时候,唤起的是人们对生活在底层的农民工当时现状的同情和关心,歌为心声,心与心的碰撞产生了情感的共鸣,使这首歌火到了春晚。旭日阳刚火了,也使汪峰再次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称赞汪峰创作了这么好的音乐作品。这就是双赢。

同一首歌曲,原唱和翻唱各有特色。甚至翻唱还能超过原唱的现象也并不奇怪。男声女声有别,身份背景不同,经历遭遇各异,从而造成了这种现象。像关牧村翻唱的《吐鲁番的葡萄熟了》,邓紫棋翻唱的《喜欢你》,刀郎翻唱的《草原之夜》《祝酒歌》《驼铃》,孙露翻唱的《当我想你的时候》等等很多例子,都证明了这一点。

对一首歌来说,无论是原唱还是翻唱,都是有好处的。对听众来说,多了一次对比,多了一次鉴赏。

最后希望原唱和翻唱,能够共享和共赢,而不要侵权打官司,弄个两败俱伤。

按照严格的法律来说肯定算侵权,但是国外现在的法律法制意识还没那么高,没人会管你,但是在国外分分钟被人家告到你破产,毕竟你翻成了100多所,而且你用来做自媒体的营业背景,因为自媒体也算是一种盈利手段,也算一种商业手段吧,如果你拿去盈利,这肯定是违法侵权了,但是现阶段在中国我觉得还不算怎么样,你随便搞都没事,等到法律越来越完善了之后肯定不行的。

只要不是做商演基本不算侵权的

首先你已经说明是翻唱了,并且不收费,就不算侵权。毕竟你没有动别人的蛋糕。如果你把别人的作品翻唱或者翻录进行收费的话,就可能已经触犯别人著作权产品拥有权了。总之一句话:当年触犯别人利益了,别人就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告你,从而获得经济或名誉上的赔偿。对了,如果你没有提出收费,你的平台进行了收费,那么建议你下架作品。(虽然法律会处罚平台,但你会负有一定连带责任的)。

国外算,国内不好说,没有具体法律条文,但不过确实属于侵权,所以说这个国内看情况上传上去没火也没多少人知道就没事,活了那就不好说了官司就来了比如旭日阳刚以前一直唱汪峰的歌曲,但是话有说回来现在的平台那么多,有几个会火成旭日阳刚那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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