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检察院重新取保_公安局取保候审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21:19:44 人阅读
导读:一般来讲不会了,前期能够取保,基本上后期都会优先考虑判缓刑。如果想更踏实一些,可以找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上面的建议量刑如果是缓刑,基本就没问题了。还可以提前...

一般来讲不会了,前期能够取保,基本上后期都会优先考虑判缓刑。

如果想更踏实一些,可以找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上面的建议量刑如果是缓刑,基本就没问题了。还可以提前沟通好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的司法所,让他们同意接收社区矫正材料,给法院宣布缓刑创造条件。

检察院会审查采取取保候审是否恰当,如果认为取保候审不当,会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再移送;如果认为可以取保候审,检察院会在受理案件后重新办理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在取保候审的阶段,被取保人员之后可能解除取保候审,也可能被拘留、逮捕、转为监视居住等等。接下来分别来分析几种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被解除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解除的时候,决定机关应该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所以,检察院如果通知被取保人员过去,可以比较方便向被取保人员送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而且取保候审已经11个月,12个月就是期满,可能检察院确实什么也查不到了。

二,被拘留。一般来说,符合(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些情况的可以拘留。但是我们知道,拘留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如果检察院决定拘留的话,也是要送给公安机关执行的。所以,检察院没有必要通知被取保人员到检察院再拘留。不如直接通知公安机关比较方便吧。

三,被逮捕。被逮捕的条件有(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此外,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也可能被逮捕。执行逮捕的是公安机关,即使是检察院决定逮捕,也要交给公安机关来执行。所以,检察院没有必要将被取保人招到自己的地盘。另外,如果已经达到了需要逮捕的情况,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危险性比较大,检察院肯定不愿意碰这个霉头。

四,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条件接近于逮捕的条件。只是监视居住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照料严重疾病患者、哺育孩子或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羁押期限届满、案件特殊需要等,不适宜逮捕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执行监视居住。所以这种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

综上所述,最大的可能就是,检察院决定对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取保候审,让被取保人自己去检察院,好直接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给当事人。检察院就可以不再辛苦送达了。

在侦查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受案机关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已移交检察院了,还能在检察院办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并列关系。由此可见,他们都有单独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力,所以案件_进入检察院以后,检察机关可以再次对该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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