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_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5:48:51 人阅读
导读: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

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

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其有效条件各不相同。比如,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遗嘱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这种遗嘱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再比如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2、多份遗嘱并存。遗嘱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订立了不同的遗嘱,而遗嘱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目前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存在多份遗嘱时,一般原则是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

3、即便遗嘱有效,继承人也不一定能够继承。这是因为,遗嘱继承的实现,还有一个程序问题。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继承法上将这种遗嘱称之为遗赠,但是,遗赠也是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定继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结果是,虽持有遗嘱,但是,却不能继承遗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1.是否存在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1)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即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个人财产在身后以后给谁的处分行为。

(2)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对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在身后以后给谁没有处分的意思,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2.在适用上的差异有:

(1)关于遗嘱的适用

①如果有遗嘱,遗嘱优先;②公证遗嘱优先于非公证遗嘱;③后公证遗嘱优先于先公证的遗嘱;④如果无公证遗嘱,后立遗嘱效力优先于先立遗嘱。

(2)关于法定继承的适用

①在没有立遗嘱时,适用法定继承;②无效遗嘱涉及的遗产,适用法

定继承;③遗嘱没有涉及到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3.继承人范围不同

(1)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即遗嘱人)有权指定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即遗嘱人)可在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之间自由选择继承人。

(2)法定继承,是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利。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法律同时规定,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第一顺序的继承权利。

关于有遗嘱如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问题:

1.遗嘱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继承遗产。将其他所有继承人列为被告,以遗嘱继承纠纷为案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2.遗嘱继承人如果自行办理遗嘱继承,应当按照房产部门的要求办理。因为房管部门对于遗嘱只进行形式审查,需要让所有继承人到场确认,如果有异议,就需要诉讼解决。

【事件】

王军(化名)和王郡(化名)是兄妹,他们的父母王国庆(化名)和张玉兰(化名)分别于2008年和2015年去世。

王国庆去世时口头将一套夫妻共有的房产留给老伴王玉兰,王玉兰去世时口头将该房产留给了自己的孙子----王军的儿子王猛(化名)。

上述事实王军、王郡及王猛三人用协议的形式约定下来,并由王军和王郡放弃继承的权利,按照两位老人的意思将房子留给王猛。

但是近日,王猛看到了一份判决书,内容如下:王郡起诉王军法定继承纠纷,要求分割上述房屋,诉讼中王军放弃继承权,房子通过判决的形式确认归王郡所有,且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王猛咨询律师,这个房子自己是否能够要回来?


【分析】

该案中王国庆和王玉兰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王军和王郡兄妹二人,王猛仅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王猛无权继承涉案房屋。

但涉案房屋涉及到王国庆的份额留给老伴王玉兰,王玉兰又将涉案房屋留给王猛,这种处分生前合法财产的行为经由王军、王郡和王猛三人的确认,可以认定为口头遗嘱

其次王军、王郡二人在协议中明确放弃了继承涉案房屋的权利,因此从口头遗嘱及放弃继承权的角度而言,王猛应得到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针对王军和王郡通过判决书的形式使得王郡取得涉案房屋的行为,王猛可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维权,要求作出判决的法院撤销上述判决,并将涉案房屋确认归王猛个人所有。

答案显然明晰:根据《继承法》,如果有遗嘱,那么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优先适用。

需要先明确下“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个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而“法定继承”,直接依据《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依法分割遗产。

另外,遗嘱继承的受益者不一定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此外,《继承法》还规定,有遗嘱可以继承,虽然未进行公证但并不影响效力。

跟继承有关的,现在还有一个热点话题,就是:遗产税。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而且这种税在西方有400多年历史了。遗产税在中国也是炒得沸沸扬扬,一种观点认为,推行后可以减少贫富差距,但现在中国还没有遗产税。

不过,中国有《慈善法》,今年9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保障和鼓励人人可慈善。

遗嘱的继承是优于法定继承的。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继承开始后,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扩展资料:一、继承的依据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二、确定继承份额的标准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三、继承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四、继承的优先性不同。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走法定继承。因此,合法有效的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完全可以对抗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当然,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前提条件是该遗嘱合法有效。一份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是他的真是意思表示;2.遗嘱内容是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3.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注明了年月日并附有亲笔签名。

原则上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他完全可以让保姆继承自己的全部财产而排除亲生孩子的继承权。但是也有两个例外,一是如果他有尚未出生的孩子时,必须给他留下部分遗产;二是如果他有老年伴侣时,必须给老伴儿留下部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因此,如果老人的遗嘱合法有效,并且几个子女都不是尚未出生的胎儿,那么他们是没有资格和保姆争夺遗产的。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评估费用 0.1%-5%不等。(按照你房产的价值来判断)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与所需资料比买卖过户、赠与过户更多更复杂,但是继承过户所需要的费用较少,基本上费用都是固定必须缴纳的。所以不存在省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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