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拿公司贷款法人不知道_公司法人不知情股东能否以公司名义贷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1:18:38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很好判断,如果公司注销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没有条件去办理贷款手续的,如果公司的法人代表其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并取得贷款,那还是属于公司的债权债务范围,作为...

这个问题很好判断,如果公司注销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没有条件去办理贷款手续的,如果公司的法人代表其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并取得贷款,那还是属于公司的债权债务范围,作为公司股东当然要承担这笔贷款的债务的财产权利责任,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

我拿亲身经历告诉你,要看你企业的性质和规模。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在做贷款审批的时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是肯定会查看的,多数法人就是企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看不看法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报告,要看下面大致两类情况。


上市公司或是财务风险较小的企业

一般上市公司刚募集到大额资金,银行都会求着上市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明显较低利率的贷款给上市公司,因为只要拉过来上市公司几亿的募集资金,吸收存款,就可以四两拨千斤,增加至少5倍以上向其他方贷款的额度,所以贷款审查能简单就会按照最简单一套操作。

另外即使不是刚上市,只要是上市公司,都会有大量的实物资产或是应收账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或保理等多种担保手段,一般这些担保措施也都是一手的,所以对于银行来说基本上都是零风险贷款,优质贷款,所以在程序上也基本上都是能省就省的态度进行放贷。

中小企业

银行对非上市的中小企业相对比较谨慎些,本身财务信息披露就不够透明,对其放贷条件和流程相对严格点也是应该的。

除了要求企业提供房产土地抵押以外,一般还要求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法人夫妻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更有甚者要求企业花上一笔不小的费用去找与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提供贷款相当的担保。

所以对法人夫妻担保能力审查的时候,个人信用信息报告是必不可免,太多的逾期或是未结清贷款,大量的涉诉都会存为银行放贷过程中的拦路虎。

也正是应为如此,银行对科技(场所租赁、没房没车)、农业贷审批更加严格,然而这类行业又是支撑走向繁荣富强的基础产业,所以高层上都会要求银行增加对这类企业的贷款,尽量减少审批程序。

现在贷款不像以前,都需要本人到场,因为签署合同等都要本人签署;至于以公司的名义也不用担心,公司贷款也要法定代表人签署,但是风险也是有的,因为他可以相关的委托,对于审核不严密的银行有可能贷款成功。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

可以。 不过你可以放心。真到签贷款协议时,股东是必须面签才行的;所以公司贷款股东是肯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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