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债务问题_夫妻离婚,债务该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6:20:15 人阅读
导读:依据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只要是具有独立行为的法定责任人,在自愿的承诺下,和任何人签下的协议,只要不是处于胁迫和威逼下签下的任何协议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就如楼...

依据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只要是具有独立行为的法定责任人,在自愿的承诺下,和任何人签下的协议,只要不是处于胁迫和威逼下签下的任何协议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就如楼主所提,离婚后一方承担所有的债务可不可以的这个问题,只要另一方愿意承担所有的债务,又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法律能够认可,当然是可以的。

要是按照正常的离婚案例来说,一旦恩断义绝,在经济上恨不得把对方往死里整,巴不得对方在经济上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就没有主动承担起所有债务的傻瓜,这是很不正常的行为,很可能就存在婚内约定假离婚的嫌疑。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法律同时还规定,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为了家庭生活所欠下的债务,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欠债,依法双方都有共同担负起还债的责任。

就有极少一部分离婚的夫妻,由于被所欠下的债务困扰,为了保住财产当老赖,一方宁愿牺牲自己,把财产全部送给对方,离婚后照样履行夫妻的义务,过着离婚不离家的夫妻生活,双方就践踏道德的底线了,是不可取的。

总之,做人一定要讲人品,讲信誉,要敢于做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人。才会受到人们的尊敬,也才配做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

你好!谢谢邀请!

其中一方的债务如何偿还,首先要看双方协商约定。双方协商好共同偿还,或者按比例偿还,并且写在离婚协议书里,对双方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对外欠债不愿意共同偿还,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不愿意偿还一方应当有证据证明对该笔债务不知情,且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者抚养孩子等。那么这个债务就是欠债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上应当是其本人偿还,另一方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我是谢律师,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大家。

先简单说下,夫妻一方惊营欠债,其实是夫妻为了共同的生活对外的债务,这种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这部分债务,离婚时可以平分债务,也可以约定有一方承担。

另外,给大家讲讲夫妻间的债务问题。

1.两个人签名,就是共同债务。

从咱们法院判决的案例来讲,一般如果借条上,有夫妻二人的共同签字,那么这份债务是赖不掉了,两个人都要还!当然,借款时候没签字,但后来承认的,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2、为日常生活而欠的债,是共同债务

如果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字, 但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比方说为了买车用于提高家庭生活,为了孩子出国借款等等,那么这样的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3、恶意串通的债,不是共同债务

比方说,之前我家远房亲戚就问我,他后妈和他爸爸离婚,不想让他后妈分得存款,想找个朋友写个借条,然后跟他后妈说,他爸在外欠了很多钱,要离婚,先把外债还上。

呵呵,如果双方诉讼离婚,你认为这种“小把戏”,能骗得过“法官大人”的法眼吗?!!!法官那是火眼晶晶啊,法庭上,法官会连续性发问,让你各种解释为什么突然出现这份债务!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给法官留下恶意串通伪造债务的印象。

4、超出正常家庭生活的债务,一般不是共同债务

一个人签借条,但是金额太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这个时候再来告夫妻二人,债主就得负举证责任了。债主来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我是婚姻律师,关注我,每天学习法律知识。

有,不多,大都是假离婚。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偿还。一方对外借款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同意的,离婚后另一方有义务负责偿还。

离婚有两种,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说说。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书对债务进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真实意思,可以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进行安排,有的对一方个人债务都可以商量,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自动生效,对于债务的约定也开始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另一方可以起诉。起诉离婚,对于债务肯定要有处理,根据最终是调解还是判决,处理结果有点差异,在法院调解可以对债务进行约定,可以一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对于无法查清的债务,在离婚后一定时间可以另行主张。对于判决结案的,考虑庭审过程中总有一方不会据实回答,甚至双方都不诚实,法院对可以查清的债务可以根据财产分割的情况以及债务产生原因,各自经济能力综合考虑,在基本平衡的情况下判决是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各自分担,在法院处理的债务都会在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写明,到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管怎么处理,对债务处理都是婚姻内部解决办法,对外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如果有发现恶意转移财产规避债务,第三方可以提起撤销之诉或者直接以夫妻共同为被告提起诉讼。考虑有些债务对于债务性质有争议或者暂时查不清,法院一般要求可以搜集证据另行主张,那么再次起诉也是可以的,在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内可以主张,对于是个人还是共同债务,双方各自举证,法院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判断,不能调解解决的,只能依法判决。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分情况如下:


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偿还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我国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协议不成时,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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