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欠债不还,在经济学中称为“旁氏融资”。个人欠债不还和企业欠债不还,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影响类似。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最初的导火索就是个人无法偿还债务。
过程是这样的:
美国为了拉动消费,鼓励老百姓贷款买房,太鼓励了,对借款者是否有还款能力“睁只眼、闭只眼”,形成“有毒资产”。
个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金融机构并非把这些借款一直囤在手上,而是包装一下下,然后卖给手上有闲钱需要投资的其他机构,比如,保险公司等。实际情况更复杂些,这些机构之间还买来卖去。
美国的金融机构把可能还不起钱的借款打包卖到了全世界,相当一部分卖到了欧洲,连爱斯基摩人都买了他们的理财产品。
等到期需要兑付的时候,发现还不出钱来,就出现了“坏账”。如果坏账比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金融机构是能够通过自身盈利去消化掉的;超出一定比率,金融机构无法通过盈利消化坏账的本利损失,就要破产了。
因为这些产品在金融机构间买来卖去,一家破产,可能会连带着一串子机构都坏账、破产。就爆发了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爆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风险很大,就会一下子收紧放贷,实体企业一下子借不到钱了,极端情况,甚至已经借出的钱没到期,还可能提前催收。导致实体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经营。这就是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
所以,鼓励提前消费、过度消费,一段时间内刺激了经济增长,但同时为经济危机埋下了隐患。
更系统的论述,参见“高难饱说财经”之“债务结构、经济增长与危机”。
“欠债不还"(有钱故意不还)会坐牢吗?
依我之见一一(涉嫌犯罪,就必须坐牢)
如果欠债故意不还,被原告起诉并最终法院作出了还款的生效判决,而胜诉的原告一旦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败诉的被告方就有义务服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交出存款丶交出房产所有权证书丶交通工具权属证书丶贵重的首饰…等“被执行标点物"。如果敗诉的"有钱不还"被告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故意转移丶隐藏丶变卖上述“被执行标的物",以及其他依法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主观明知而协助转移丶隐藏丶变卖上述"被执行标的物"的行为,均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在第三百一十三条增加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对于这种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而故意不还并转移丶隐藏丶变卖“被执行标的物",导致无法执行的行为依法均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简单的说就是判刑坐班房。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借钱不还"就是犯罪丶依法是必须坐牢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现行法律对欠款不还的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法院判决并已经生效的胜诉判决,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法院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欠钱不还”,有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请求,认定成自然债务,还或者不还,法院不再参与,起诉也可能驳回。
第三,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可以请求法院支持,在时效期内起诉要求偿还。
第四,对于有偿还能力拒不按照生效判决偿还的债务人,经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如下措施(其它不常见的或者法院及其它机构只是口头上表示可以但是很少真正落实的方式,就不一一列举了):
1 冻结或者划拨债务人银行账户相应金额的存款。
2保全(查封冻结)债务人个人名下的房产或车辆等财产。
3加入黑名单。
4限制高铁、飞机、高档酒店的等高标准消费。
5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6涉嫌触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刑罚罪名,是犯罪行为。
仅供参考。
真正的朋友是不会让你为难的
从理论上讲会的,但是现在有关拒执罪门槛比较高,所以很多老赖肆无忌惮,如果拒执罪的门槛适当降低,则很多老赖立马就会老实。
说说我们经历的案例。
青岛即墨(原籍沂水)的武鑫,2016年秋季开车将送大学生上学的学生父母撞飞,学生父亲抢救两天后死亡,学生母亲脊髓损伤,一级伤残。武鑫在支付极少量赔偿,骗取受害者刑事谅解后玩失踪,到现在两年多时间,电话不接,执行通知书拒收,分文不赔,还到处放风,她是某某的小三,交通事故应当由某某出钱。此人在即墨每月有六千多元工资,全部转移到其亲属处。
这个案子,青岛中级法院判车主毕某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武鑫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判决生效后,两人都玩失踪,电话不接,人也不露面,法院的法律文书也不签收。
后来,我们经过调查,这个车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将自己名下的公司“出售”给其母,和配偶假离婚,并通过一纸协议将家庭全部财产给予配偶,把所有债务留给自己。这是赤裸裸的拒执犯罪行为。就在我们收集证据准备追究车主的拒执罪的时候,他态度来了大转弯,主动要求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但是作为肇事者武鑫,到目前为止还是玩失踪。最近我们通过悬赏的方式,基本摸清了这个老赖的藏身地,准备对其采取果断行动,狠狠打击其拒执行为。
其实吧。你碰上这样的人你也很惨。你碰到的人就和我现在差不多。。如果是真的没有钱。就只有等他有钱了你在申请法院去执行。。你可以去注意他的出行。他的消费。他平常都怎么用钱。。找他的前妻是没有用的。他前妻只要没有签字就与她没有关系。就是打官司都不会找她的。。。。所以。只能等他有钱了再去执行。只要法院受理了。他就是一辈子欠你的钱。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