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法律援助该找谁_寻找法律援助找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3:49:42 人阅读
导读:法律援助是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所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帮助。他并不是面对所有大众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属于农民工或者属于其它情...

法律援助是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所提供的一种无偿法律帮助。他并不是面对所有大众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属于农民工或者属于其它情况,具体可以咨询法律援助的相关部门。

申请法律援助一般去各地当地的司法局去申请就可以了,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成功。申请成功之后,司法部门会给你无偿委派律师,这些律师都是正规的律师事所律师。所以专业水准和职业资质都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你说的委托律师有没有用?需要因人而异。其实,作为一名律师,特别不愿意听到这样的话。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律师的时候,一面说着律师没有用,一面还要问问题,那么我请问律师到底有用还是没用呢?既然没用,为什么还要咨询律师呢?说白了,就是想免费用律师,只要是免费的就有用,收费的就不一定了。

对于这些当事人,我想说,如果你是抱有这样的心态来委托律师,那么我想你永远不会找到好律师,不会有人上心给你工作。因为在社会生活当中,不论什么职业,大家讲究的都是平等和互相尊重,如果你对他人不尊重,也不会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

谢邀!

我对法律援助制度有所了解,有需求的人士可以到当地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中,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法律救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国家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通俗讲,法律援助制度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就是政府买单,专门机构具体实施,律师和专业人士参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关于规范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国家层面有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各省也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这些条例规定了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受援人条件、申请程序等内容。

现阶段,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各地在《条例》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做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鼓励多办案,办好案,法律援助案件条件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放宽,尤其是涉及农民工权益、涉军权益、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案件。

另外,《条例》对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法律援助都有相应规定。《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做了专门规定,此不赘述。建议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关注,以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些人,明明是对社会有利的东西,他就跟你反着说,也是一种无奈。

所以,

非诚勿喷!我说的是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虐童、保姆纵火案、辱母案,许许多多的事件其中都少不了需要维权!小编今天看到了一篇新闻,就是关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王红。2017年12月7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文章《被冒名顶替12年》,报道了山东菏泽医专2005级学生王红被冒名顶替长达12年的事情。而冒名顶替者王欣顺利拿到该校毕业证并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蹊跷经历,引发舆论热议。

被冒名上大学事件屡屡发生,已不再让人感到新鲜。从当年轰动全国的罗彩霞,到河南沈丘的王娜娜,再到山东菏泽的王红……这是进入公众视野的,没被曝光的有多少?冒名顶替上大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知情,比如有人嫌弃考上的学校不理想,打算复读便主动卖掉通知书;另一种是不知情,比如有人被高中班主任卖掉。更悲哀的是,有的人考上大学却迟迟没收到录取通知书,被人盗去了名字和身份读大学。

王红在等待迟到12年的致歉,她能等到吗?即便等到,她的人生也难以翻转,这是最遗憾的。如果当年王红上了大学,她会比今天过得更好。但当时才2002年,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维权,如果是现在,在大家身上也发生不公平对待的事件,又应该怎样维权,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又要上哪呢?

小编帮大家询问了一下专家,专家答:

法律援助申请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但有特殊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受理:

  • 申请事项涉及案件办理机关(机构)的,由该案件办理机关(机构)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 申请事项涉及义务机关、义务人、被请求人的,由该义务机关、义务人、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法律事务发生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 申请事项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引起社会关注,或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同期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超过当地承办能力的,由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向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请求指定管辖,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请求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于不属于本机构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申请人有特殊困难的,已接收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申请送达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援电话

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

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23388148

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31213001

大东区法律援助中心31403159

皇姑区法律援助中心86236054

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25658400

浑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4820148

苏家屯区法律援助中心29816548

于洪区法律援助中心85810148

沈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89860148

辽中区法律援助中心87822148

新民市法律援助中心87856196

法库县法律援助中心62703148

康平县法律援助中心62317148

错位的人生难以复原,但正义可以带给受害者稍许安慰。别再让正义迟到!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是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如果该地区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一般由当地区县司法局代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仅限于下列事项: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经济困难的证明以及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时,一般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填写申请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申请人可以到县、区一级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援助机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专业问题,最好找相关专业的人咨询。

就像生病要寻医问药找医生一样。

法律问题当然是问律师,法律相关人士了。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隔行如隔山”

其他行业人给出的答案未必就不对,但,专业人士给出的答案会更加精准,简单,实用,可操作性更强。

个人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民因经济困难无法委托代理人起诉,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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