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司法鉴定的效力_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7:40:12 人阅读
导读: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鉴定只能由侦查机关指定或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被告人或被害人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只能向侦查机关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自行委托司法鉴...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鉴定只能由侦查机关指定或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被告人或被害人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只能向侦查机关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是不会被采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诉案件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鉴定由侦查机关或监察机关委托鉴定;自诉案件,如果该鉴定被告人有异议就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法庭会根据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结果如不违返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原则上,只要程序合规,有法定的鉴定资质,有法律效力,但该鉴定意见应当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证,以及法院的审核,以最终明确其法律效力。法条链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猜测,题主讲的是伤残鉴定吧。

一般来讲,个人申请的伤残鉴定,法院认不认倒还在其次,关键问题是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认,理由很简单:程序不透明、不公正。对方不认,法院会允许进行重新鉴定。

为了避免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来讲,目前诉讼中的伤残鉴定程序是这样进行的:、

1、一方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2、法院审核申请理由是否成立,也就是说是否需要鉴定。多数情况会允许鉴定。

3、法院召集诉讼各方到法院,从法院认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当众抽签决定由哪一家进行鉴定。

4、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向鉴定机构发鉴定委托书。

5、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和申请人联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缴纳费用、商定鉴定的时间地点。

6、鉴定机构按约定进行鉴定,并在一个月内将鉴定结果送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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