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可以查对方财产吗_离婚之前转移财产能查出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2:34:34 人阅读
导读:前戏:1、切断公开联系方式,避收传票,按规定,传票无法送达本人的必须公告60天。2、首次应诉无论如何拒绝离婚:司法潜规则:无家暴、重婚等恶性是事件的,被告不同意...

前戏:

1、切断公开联系方式,避收传票,按规定,传票无法送达本人的必须公告60天。

2、首次应诉无论如何拒绝离婚:司法潜规则:无家暴、重婚等恶性是事件的,被告不同意一般都会驳回,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3、二次起诉一审判离婚了坚决上诉,并在审理期间通过律师寻找程序上的瑕疵要求补充证据、延长诉讼时间,例如二审时反诉对方转移财产,申请目前无法确定共同财产数量,要求取证时间。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会把所有证据都一次性提供,会视进度分批提供给法院,并且通过新证据刺激对方要求调查补充证据,再次延缓终审时间。

4、一般认定事实感情破裂要求分居2年,在离婚诉讼前或递交证据前可通过其他理由避免分居,待递交证据时以双方未分居为由抗辩,这样极有可能又拖2年。

把所有的程序都用上,一个离婚官司,打到二审,1年半到2年的时间是有的。

正文:

1、记名的股票、银行账户、房地产就不要想了,等到打离婚官司才想起来转移就晚了,除非对方没请律师,给了你充足的操作时间。

但是,如果准备充分的话,是可以的,首先是延缓对方的起诉时间,自然是打各种感情牌咯,在对方起诉前半年再往前的资产转移,很难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因为也有夫妻用假离婚搞事情的,比如房子卖早了,涨了,假离婚说未经我同意要求判无效,法院也烦,所以卖了半年了你才提的,基本上通通都不管了。

或者用第三方和自己签一个商业合同,违约了赔偿之类的,故意违约让对方告自己,然后也不抗辩也不上诉,通过法院之手把财产转移出去。

2、不记名的现金、珠宝等高价值的固定价值物品,很简单就是藏起来咯,当然要注意不要被对方取得证据,这个事情就是死无对证的。要注意的是离婚期间买的彩票中了500万,不要以为离婚后去兑奖就行了,以彩票购买日期为准,所以一定要让父母去兑奖,对方就毫无办法,这就是死无对证。

3、记名但是价值未定或延迟兑现的如公司股权、期权,如果有能力设计交易结构(简单的说你是老板,可以设定兑现的方式),可以通过第三方倒手的方式。

比如说你现在有一个工作室,赚了大几百万,假如你和客户的关系比较好,你可以用其他人的名义再注册一个,跟客户讲好,这个工作室签亏本合同,另外一个壳签赚钱的合同,到最后评估价值的时候,共同财产的这个壳净资产为零,就是个空壳,你爱要要不要拉倒,而赚钱的那个壳是别人名下,为什么要加一个第三方呢?因为我这个共同财产的壳等于是和新壳没有任何直接往来,而离婚案民事官司又不是刑事案你又无权去查第三方的账和流水,哪怕你怀疑到了,但是你根本不知道第三方是谁,无法取证。

4、善用跨国官司,我国对本国人离婚要求但实际位于国外的财产,会做判决,但因为无法执行,所以实际上的执行还是要到所在国打官司。

如你本来是国内A公司的老板,那离婚,你又没有做提前筹划,就是股权分割。

但如果你做了筹划,本人在美国注册了一个B公司,现在持有B公司股权,由B公司作为A的股东,那么直接要求分割A的股权是不行的,因为A公司的股东不是你,是B,要求分割B的股权,可以,但是因为B公司在美国注册,国内判了分一半,美国人不认,等于白条,你要实现权利,实际上必须在美国打官司,才能真正拿到B的一半。

那么去美国打官司,那成本就高了去了,你是公司老板,拿一百万请律师拿得出,另一方又不参与公司经营,要垫付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这时间足够你资产转移了。

美国打官司多慢呢?苹果起诉三星手机侵权,等终审判S2禁售的时候三星S4上市S3都快下架了。一边应诉拖时间一边再来乾坤大挪移,等终审判你败诉,又是一个空壳公司分割。

感谢悟空邀请。

你好,我是铭探调查。

既然已经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我相信大多数夫妻是很难坐在一起好好洽谈的。必然是达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想让另一半将自己的财产一五一十老实交代成了难上加难的事情。由此,情况就一分为二了。

  • 一、婚内财产由双方共同配置,同时双方彼此悉数皆知,到了离婚的时候,一方隐匿或者转移财产,或者变卖财产偿还“子虚乌有”的债务,以此达到转移的目的。这种情况,委托者需要提供信息的线索,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追溯“消失的财产”,或者自己调查核实债务的真实性。抓住此类转移关键有两点,第一,找到资产消失的事实证据,如房产被过户,大笔存款不知去向;第二,查出伪造债务,伪造赠予事实证据,或者是其他财产转移事由证据。

  • 二、如果双方收入比较高,资产比较多,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形式多种多样,离婚时,委托者根本对详细资产没有准确的概念,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也很难帮助到你。举例说,一方有意隐瞒,那么必然不会漏出明显的蛛丝马迹,委托者在缺少线索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挨家银行调取信息,也不可能全国甚至国外查询房产,更不可能核实名下股票账户,而且除此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种资产的存在形式。这种情况下,委托者需要衡量对方的收入情况,和家庭的支出情况,大体满足借贷平衡原则,如果出现较大差别,建议寻求专业调查公司的帮助。

  • 针对题主问到的存款,现在有做资产调查的专业公司,您的问题可以求助他们帮助。存款举证的步骤很简单,首先需要您自己掌握有效的信息,将信息在举证期间提交到法庭,然后法庭开出调查令,核实财产情况,存在可能被转移风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冻结资产,直到宣判为止。

其他答案的重要观点,我帮你梳理一下。

  • 第一、很多回答者说到了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这个最关键的在于你首先要有线索,线索从何而来,自己思考吧。

  • 第二、有回答说到了调查公司得到的证据不受保护,其实错了,关于资产调查,即便调查公司给你拿到了证据,也需要法院的核实的,所以调查公司得到的证据,最终还是以“线索”的形式出现在了诉讼过程中。
  • 第三、至于线索从何而来,我相信委托者不会傻到把自己架在法律边缘吧。整个过程中,调查公司是站在正义一方,只要你委托的是正规办事的侦探公司,相信结局你会满意的。

关于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到底合不合规合不合法,以及怎样甄别靠谱的侦探公司,请参考我头条号的其他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法院、股票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二是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搜集途径为: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当事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当事人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离婚前如何查清公司股权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当事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就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上文就是对“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以及“离婚前如何查清公司股权”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事人不是开户人时,很难查清银行存款的具体数额,甚至想要查到银行账号都非常困难,想要查清公司股权更是难度重重。这些事项,您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理比较好。即使律师调查存在困难,律师也知道如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和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只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法院就会查询对方在中国境内所有的银行存款的,法院在办公室就能够查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时候,是双方的意思自治,都是双方意见的表达,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离婚协议》是两个平等主体间签订的,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权利去查对方的名下的财产状况。哪怕转移了,也可能无从得知。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委托的有律师,律师可以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对于对方银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律师无法查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由执行法官查询。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