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您父母要把房子过户给您,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也是最省钱的一种,就是叫您父母写个遗嘱公证,把房产就给您,您父母百年之后您就可以拿这个公证书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费用很低,评估价万分之五这样,过户手续现在也挺方便的,缺点就是,您要等您父母百年之后。
第二种,赠与,税费大概3.1%这样,契税3个点,印花税双方和万分之五,共千分之一。要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写一份赠与合同,双方到场签名按手印。税费为400000*3.1%=12400元。
第三种,买卖。1、如果您父母的房子符合“满五唯一”的话,不用交税,您这边如果没房,房子面积大于90平方米,您交1.5%契税,税费是6000元;如果您父母这套房子不符合“满五唯一”,但满两年,不用交增值税,交1%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您这边是无房的话,税费10000元;二套的话,税费12000;超过二套就没有优惠了,那契税就是3%,综合税率是4%,税费是16000。
所以,综合起来,如果您无房或者二套房,还是买卖便宜点,希望能帮到您。
“账目清好弟兄”这句话同样适用在父子之间。
子女一个和多个不同;父母卖房用钱和不用钱不同;孝顺儿子和不孝顺儿子不同;父母有没有固定收入不同,父母的想法如何不同。这就是卖多少钱的标准。各个不同的前者可少,后者则不能少。
房产买卖合同、收款凭证、按房管局要求,价格不高也不低。契税费用,说好谁拿就谁拿。
如果原本意是赠与而感觉买卖方式相应的契税费用低的话,父母与子女房产买卖看重的是过程,并不是钱多少的结果。
可以继承,本人身份证,父母的身份证,房产证
说句实话,我不太看好老人这种卖掉唯一住房,把卖房的钱分给儿子女儿一人一半的行为。
我的观点是:老人,还是自己要有个栖身之地,有点钱为好!
讲个真实的故事:
2012年的时候,我在南宁上班。就听说过一对父母,最终下场特别凄凉的故事:老人有唯一一套房子,两居室的,具体多大,我当时也没问。后来,在儿子成家单独买房,女儿出嫁,并且是远嫁的情况下。老人们想着他们年龄也大了,他们都有退休金,房子没多大用处了,还不如趁现在房价高,卖掉房,把卖房的钱给儿子闺女一人一半得了。
说干就干。老人的房子位置挺不错的,就在民族大道附近,户型也好,很快就卖了一个好价钱。老人们卖掉房之后,特意提前通知儿子和女儿们带着另一半回家来一趟。
到了约定好的那天,儿子、儿媳妇、女儿和女婿都回来了。在老人暂时租的旧房子里,老人们告诉了儿子和女儿自己的打算,并且把卖房钱也当着四个人的面,平均分配了。当时,儿子和儿媳妇好像有点意见,但是没发作,隐忍了。拿着钱就很快离开了。女儿和女婿因为离家远,干脆就留下来陪了两个老人一个星期,然后才有回到他们自己的家。
前面几年,两位老人身体还不错,退休金完全够他们花的,也不需要人照顾,所以,日子也还算是过的不错。但是,从第五年开始,老头忽然就中风了,需要人照顾。而老太太年龄也大了,70多岁的人,完全就搬不动老头。只好频繁给儿子儿媳打电话,让他们多回来,帮着她给老头翻身、洗澡之类的。
刚开始,儿子和儿媳妇还是有叫必到。但次数一多,就有意见了,话里话外就是埋怨。埋怨老头老太太偏心。分钱的时候,儿子和女儿一样,现在需要人来照顾了,凭什么只叫他们回来照顾,女儿和女婿怎就不叫了?
后来,老太太没办法,只好打电话让女儿回来照顾。但那时候,女儿恰逢怀孕,女婿家不同意让女儿回来,说是怕影响到胎儿了。就这样,女儿一次都没回来。一直在生下孩子第二年才回来。
这中间,老太太流了多少次眼泪,受了儿子和儿媳妇多少次气,咱们外人就不得而知了。老太太想请个保姆一块来照顾,但自己没钱了,只能是找儿子和女儿要。但儿子和女儿都说自己压力大,要养孩子之类的,没钱。
在老头中风的第三年,老太太终于也累倒下了。两个老人躺在床上流眼泪,直哭。我想,他俩当时都特别后悔的,后悔不该卖掉自己的房子,更后悔不该把钱都给儿子和女儿了,导致自己还得租房住,连请个保姆的钱都没了。
之所以后来这事让我们知道了,是因为老头和老太太竟然不知道怎的就喝农药自杀。还是隔壁邻居闻着好大的一股味道,叫来警察强行把门撞开,才救了这两位老人的。
写在文后的话:
所以,我觉得,老人,不管如何,还是有所保留比较好。哪怕是先写遗嘱,财产分割书之类的都好。至少,不要在活着的时候把自己的家底给全部交出来了。虽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女儿,但也不保不准不孝敬,不管的时候。
人老了,谁没有个病痛之类的啊。尤其是年龄越大,身上的毛病越多,越需要有个防身之物啊!死,固然不可怕。可怕的是,万一瘫了,想死又死不了,还得煎熬的活着。
就是正常买卖流程,
住宅看当地是否有限购政策,如果被限购,买卖就不可行
商业则无需看是否限购(北京市商业公寓同样限购除外)
前提,必须是房屋出于可处理状态,就是无抵押、无查封、无限制交易状态。
出售方按照政策
需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
土地增值税(住宅免征,商业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
购买方:主要就是契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各地政策不一致、无法给予具体参照
交易流程各地不一,无法给予参照
最重要一点就是做合同价,各在纳税前,都有最低的核价指导价,税、费都参照核价进行征收。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分别为赠与过户、继承过户和买卖过户,具体如下:
1、赠与过户
赠与过户根据现在的税收政策免个人所得税,但是不免契税。父母的房产赠与给子女,同样需要交契税,而且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契税直接按照3%缴纳。
2、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不需要交过户的契税、个税和增值税都不用交。继承过户需要继承公证书,由于现在婚姻不稳定,建议继承过户时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示房屋产权只能由其子或女继承,其子或女的配偶以及他们的子女均没有继承权。继承过户后期转让个税费用高,按转让价的20%征收。
3、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要交的税费有契税、个税和增值税。但房屋满两年免交增值税,房屋满五年且是父母的唯一房产,免交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父母的房产通过买卖过户给子女时,完全能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限来控制转让时间的,所以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基本上不用考虑增值税。买卖过户是享受契税优惠的,根据房屋面积、子女的房屋套数不同,契税为1%-3%不等。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房屋或者有一套房屋的情况较多,根据面积不同,契税为1%、1.5%、2%不等,加上1%的个人所得税,总的税费为2%、2.5%、3%不等。
4、综上所述,结论如下:
(1)父母过户房产没必要请中介,请中介还得交总价的3%作为中介费;
(2)税务系统只管收税,一般只要计税依据合理,是不会去查银行流水的;
(3)买卖过户为后期减少了很多麻烦,总的税费应该是最低的,继承过户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将遗产变成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在当今婚姻极为不稳定的今天,不利于保护财产的继承权人的权益。
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首先父母应该与孩子签订书面赠与协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孩子,最好办理赠与公证。
然后携带公证书先去房管局申请办理过交易确认手续,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后受理,交纳税费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然后再去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将房屋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具体所需资料一般包括:登记申请书;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赠与协议(公证书);完税凭证;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房屋分户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中心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转让方与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交易的证明材料(包含转让合同、法院判决、调解等生效法律文书或仲裁委员会的裁定等);完税凭证;分层分户图。
其他不同情形还需提交不同材料:属夫妻共有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让,需夫妻双方到场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转让的,还需提交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的审批表;房改房交易的,须提交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房改房、划拨地上的其他房屋,需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要看是采用哪种过户方式,不同的过户方式需要的手续不同。
一、继承房产过户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需要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二、父母在世的情况
(一)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子女
1、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书,之后,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父母与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办理的登记。
3、交纳相关的税费。
4、凭相关凭证和材料办理赠与房产过户手续,取到新的房产证。
(二)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子女
这种方式过户流程与二手房买卖的流程相同,需要交纳的费用及过户费也相同。
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3、缴纳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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