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和户主必须是一个人吗_户主一定要是房主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0:48:05 人阅读
导读:你要是成年人的话可以当户主。户主不一定是产权人。我现在住的房子,权利人是我父母,但户口本里就只有我一个,我就是户主。1、这是两个概念,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

你要是成年人的话可以当户主。户主不一定是产权人。

我现在住的房子,权利人是我父母,但户口本里就只有我一个,我就是户主。

1、这是两个概念,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

2、房主,即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3、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1、办理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申请分户。房屋所 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2、办理手续

(1)书面申请报告;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 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4、办理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1、这是两个概念,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

2、房主,即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3、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房产是谁的,是由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决定,不是户口决定的,户口本户主是谁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谁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因此,在相关的赔偿上面需要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对于房屋的赔偿归宿是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来决定的,与户主没有什么关系,希望大家要清楚这一点,才能更好的利用赔偿的进行。

如果户主和房主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买卖没有影响,但是在户口的迁移上有很大的影响,不经过户主的同意,该户内只能迁移本人户口,户主可以迁移整户户口!如果买房人要求整户迁出的话,房主不是户主的就比较麻烦。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语出《通典·食货七》:“ 开元二十五年户令云: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拓展资料: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单纯回答你标题,是可以的,户籍制度规定,你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你的户口必须是与直系亲属在一起,户口本要么是你与父母在一起或单独与一方在一起,你有可能与户主的他俩中一个不同姓,要么是与父母和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最起码的有三代人,比如你奶奶是户主,奶奶、你爸和你三个人一个本,你和户主不是同姓。明白了吧?不知道你迁到谁的户口上,凡是上述几人外的户口,你都不能迁,违反户籍制度,当然你广州公安有熟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你的情况跟我家的情况很相似,因为房子主要是我爸妈建的,房产证写的是奶奶的,但是最后算是根据习俗房产过户到了我爸爸,爸爸的两个亲姐姐放弃了继承。根据你的情况:第一个问题:你这个兄弟是不是亲兄弟?还是那种表弟或者堂弟?第二个问题:房子是出资谁建的?第三个问题:如果是亲弟弟,那么他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必须是活着的,当初应该及时过户到,如果延期,协商不成都会按照法定继承程序来分割继承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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