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抵押买卖也不破租赁吗_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3:17:14 人阅读
导读: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被让与或设定物权的,承租人对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他物权的人,可以主张租赁权。对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所有权人在租...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被让与或设定物权的,承租人对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他物权的人,可以主张租赁权。对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所有权人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让与给第三人时,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部当然终止,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即新房主自然成为新的出租人,继续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来时所说的是买卖不破租赁。

至于抵押而言,即使房产所有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仍然不影响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的有效性。房产的抵押仅仅是所有权处置时的限制,而并不影响使用权。

所以对你问题的回答是:即使存在抵押、或者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租赁合同是仍然有效的。

由于问题不详细,只能基于问题信息,给出以下,仅供参考:

1、首先看,租赁户是否在实际使用,如果没有实际使用就好办:1)如果租赁户全部支付完20年租金的,根据原业主和租赁户的租赁合约,补偿租赁户剩余租赁年限同等租赁物业条件下的租赁物业的租金;2)对于1年1付或1季度1付租金的,根据原业主和租赁户的租赁合约的违约条款进行补偿处理,目前笔迹鉴定可精确到天,所以,后来伪造的租赁合约是可以鉴别的;3)对于租赁合约遗失的,按照1年1付租金的状况处理。

2、假如,租赁户已经投入使用的情况,就比较麻烦:1)假如他人用户实际居住,而非经营,法律上,原则上会受到保护,租赁户在租赁期限内,主要租赁户不同意,是可以不搬出的;2)非居住,而是经营状况的,如果要收楼,则需要补偿租赁户的实际损失(关于实际损失的造价鉴定是比较复杂麻烦的)。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以实际损失为标准。

以上仅供参考。


可以的。房产被抵押,并不影响出租和转让。

如今大多数购房者都是以银行贷款供楼的方式进行。少则供楼期限5年,多则30年。在这个漫长的供楼期限过程中,房产都是抵押在银行,直到供楼款全部还款完成,房产抵押才会通过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解除,房产才会真正归权利人拥有。


如今,一套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抛开房产面积大小不计。如果所处城市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东或者深圳。房产市值几乎都是几百万。购房者除去首付款,银行贷款几乎都上百万。每月供楼还款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购房者是工薪家庭,供楼还款几乎占家庭每月总收入的一半以上。

这样的购房人群要么自住,要么一定是出租,不可能把房产闲置。目的都是减轻每月支出的经济负担。而房产抵押在银行,出租和自住都不会受影响。房产权利人可以任意安排,并受法律保护。

同理,房产被抵押,出售转让也不会受相关影响。只是出售转让的时候需要把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赎出来。也就是贷款人要把所欠银行的房款全部还清。房产才可以出售转让。(还清贷款,赎出房产证才可以办理过户转让,这种情况目前可以根据当地城市贷款银行新规定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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