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藏匿孩子怎么办_为了离婚争夺抚养权,藏匿孩子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2:53:33 人阅读
导读: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影响。因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依据的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是现在孩子在哪一方,那一方就更有可能...

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影响。

因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依据的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是现在孩子在哪一方,那一方就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在离婚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就不用法院了,双方比比看谁更“强大”能抢回孩子就行了,这显然是不行的。但是有时候想得到孩子的父/母还是会潜意识地把孩子保留在自己身边,那样就觉得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就有底气了。实际上又是怎样的呢?俗话说“存在即是合理的”,在这一问题上,如果从深层次分析,如果一方不是在离婚诉讼的那几天将孩子藏起来,而是“早有准备”,在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前就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甚至不让对方知道下落,那么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就又影响了。这种提前藏匿与开庭前后的藏匿是有区别的,因为提前“藏匿”就形成了近期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改由另一方抚养就破坏了孩子生活的稳定性,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样“藏匿”的一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纠纷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样操作的优势是有限的,总的原则还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只有在双方的其他条件相差无几的情况下,这其中的作用才有可能发挥出来。

那前妻肯定恨你,拿孩子报复你,你必须暖回前妻的心,才能看到宝宝!

首先,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离婚,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3条规定,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其次,该案例中,由于双方还没有离婚,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明显是侵犯提问者保护子女和夫妻平等是权利。根据《婚姻法》第十三条 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再次,由于当事人不让提问者见孩子,提问者造成精神上的折磨,属于一种虐待行为,提问者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俩个大人的离婚怎能伤及孩子?否则都是有罪之人!要知道小孩永远是无辜的受害者,也是一个家庭三个人里面受伤害最深最重的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还尚未对它有所了解在他蒙懂的童心里,过早经受父母的离异,你说他能快乐吗?有的夫妻会以藏匿孩子,于此做为惩罚和折磨对方的利器,把偏激和仇恨过渡到可怜的孩子身上,让孩子受尽了心灵之苦,如此这般的父母是最没人性的,而在现实中为了争夺抚养权而非法藏匿孩子的大有人在,他们不知道这样非但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也不利于双方离婚后在孩子面前做到和谐相处,再说孩子是双方共同的孩子,任何人都不能把孩子占为私有财产,条件好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理应明智的让出抚养权而不是用这种愚蠢的办法进行争夺,要是对方的抚养能力和教育前景让你感到担忧,可以通过法律请求帮忙终止或过续接过来,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上演夺子大战,让孩子受伤的心灵雪上加霜,然后依从探视权的规定让另一方定期探视孩子,在精神上充份的给孩子制造温暖之家的感觉,让孩子从內心感受父母之爱,这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这才是有爱心的父母的做为,也是夫妻间虽不能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却也能做到曲尽人欢留下尾音妙韵,这样的结局应该才算是人生另一种圆满吧?!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