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去哪里办理_离婚要去哪里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5:28:07 人阅读
导读:1、离婚必须结婚双方都到场,并携带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有可以证明已结婚的户口本或者原开具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均可。2、关于异地离婚的,各地的要求并不一样...

1、离婚必须结婚双方都到场,并携带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有可以证明已结婚的户口本或者原开具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均可。

2、关于异地离婚的,各地的要求并不一样,有的可以办理离婚,有的办理不了,这个和民政数据是否联网有关,建议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咨询后再行决定。

3、双方可以进行离婚诉讼,诉讼后判决离婚的,任何一方携带生效法律文书到民政局相关部门均可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婚姻科,这是无财产小孩纠纷的协议离婚。如果有纠纷,需经过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的。 新颁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离婚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第一种,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离婚。两人一起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拟好的离婚协议(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很简便的。

男方是甘肃人,女方是河北人,结婚时户口双方均没有变动,结婚证在甘肃办理的,离婚证去哪里办,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能办理的。

第二种,双方要求诉讼离婚

这种情况一般是双方都想离婚,但是对诸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

到哪里起诉,分三种情况:

如果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回答供参考。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离婚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离婚除了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还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而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

结婚和离婚都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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