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费属于什么费用_陈列费每月500元是什么情况?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3:40:17 人阅读
导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中附件2《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7号文件中附件2《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因此,营改增后,经营范围有陈列展示可以开具国税促销发票。

这个问题还挺专业,外行也回答不了,首先要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这个问题,我们分别站在供货商、超市、顾客三个角度来分析下这个问题

1)超市方,对于一个超市来讲营业的领域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两种,而陈列费属于营业外收入的一种,所以这是超市营销的手段,也是获利的手段,所以超市是不可能免费给你使用陈列地堆的,供货商心里也清楚,商品质量、名气差不多的前提下,商品摆在显眼的位置肯定会卖的好一些,超市也明知道商品摆在显眼的位置会卖的比较好,那么陈列费明码标价,竞价陈列非常正常,想摆在这个位置就需要支付这些钱,不想出钱那就可以不摆。对于超市来讲,供货商可以不给超市供货,但超市绝对会弄到你的货卖,从供需的角度来讲,供货商与超市的关系是供货商的需求超市。

2)供货商,对于供货商来讲,肯定希望超市将自己的商品摆放在最漂亮、人流最大、销售最好的黄金位置,但每家超市有无数个供应商,你想摆人家也想摆,你想花400元买一个月,那么人家就会想花500元买,你反感人家抢着买,所以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且黄金陈列位置造成的综合性利润大于所支付的陈列费用,大多数供应商都会选择购买,毕竟都是为了赚钱,谁也不会应为“反感或置气”而放弃赚钱的机会。

3)顾客,对于顾客来讲,商品质量、品牌的确会左右消费者的购物动向,但决定顾客购买或关注陈列地堆或位置的是价格,顾客对价格是最为敏感的,当他们逛超市时会注意这个商品有没有优惠,这个商品摆放的好不好看,并不会关注它花没花钱,甚至也不懂它花没花钱。

综上:所以门店内还存在各种陈列收费是正常现象,是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对于供应商来讲收不收费不重要,重要的是收费后所获得利润要大于付出的费用,只要能成正比,别说几百几千,哪怕就是几万几十万供应商都会打破脑袋争着抢着买。

1、KA卖场的管理费、陈列费计入销售费用科目;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3、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属于限制竞争行为,你可以举报,工商局应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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