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会查有几个继承人吗_公证处能查到继承人的确切人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3:58:28 人阅读
导读:公证遗产继承时,要所有遗产继承人。全部到场。《继承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证遗产继承时,要所有遗产继承人。全部到场。《继承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证处不会管这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去找,正常死亡的有火化证明+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就可以了,这些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都会办理的。 被继承人的财产有什么,要由继承人去找相关证据,比如房子要有房产证,存款要有存折等。其他继承人的身份,也只能由其中的部分继承人去找。 如果以上证明收齐,公证处能做的是审核这些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然后做出公证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财产各类和财产数额、继承人是谁等。

公证处不会去主动调查,但也不是来人怎么说就怎么会。公证处会要求申请办理公证事宜的人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独生子女证明、户籍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证明等。

公证处只负责对已经认定的事实予以公证,没有内查外调的权力和职责,不负责,也不会去调查继承人的确切人数。

不知你要公证的事项是什么,如果不是必须公证的事项,你完全可以不去公证的。

不过,公证处这样做太扯了,如果确实需要办理公证,而他们也坚持他们的做法,建议你换家公证处办理公证。

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也就是说,公证处办理公证,对要公证的事项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确定,有疑义就核实,不能根据怀疑得出结论。

否则,对于怀疑,你又如何能够去证明。

无效,房产交易是以产权过户为生效标准的,不能过户的,一切交易都属非法,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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