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在中国,对于人贩子,判死刑毁灭的是一个,不判死刑毁灭的是千万家!
这次死刑的宣判,是根据本案拐卖儿童的数量,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判定的。合理合法,更符合和谐社会人民的诉求与安宁!
不可否认的是,人贩子拐卖儿童,性质及其恶劣,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十分严重,因为他们的存在,导致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个孩子,关乎到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和谐,一个家庭的安宁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稳定!
拐卖儿童,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可谓恶性循环。它影响的有可能是孩子的一生,毁灭的是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多少家庭,因为孩子被人贩子拐卖,走向了毁灭与终结!这就是人贩子对于社会的严重危害!
如果在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不做到杀一儆百,人贩子出狱之后,还可能重操旧业,死灰复燃,继续对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对于人贩子,理应执法从严,根据拐卖数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最高执行死刑!这才能给很多家庭一个交代,更符合社会人民的诉求!
这是中国第一例,对人贩子判处死刑的案例,我们应该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将更多的人贩子绳之以法,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制裁!真是大快人心,对盗卖儿童必须严惩,正国法,提振民心。
是的,
拐卖儿童的人是最可恨的,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同时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于这些人一定要重判,不管违法的行为重与轻只要涉及到拐卖儿童违法行为都应重判,若是判轻了,出狱之后有可能还得重操旧业,所以说一定要重判,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命,一个小生命从怀孕到出生,再到慢慢长大很不容易,孩子丢失会给多个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亲人整天都得以泪洗面,甚至出现精神问题,孩子丢失就像是天塌了一样,亲人生不如死,孩子也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所以,对于这类人一定要严判,不严判不足以平民愤。
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同意把人贩子全部判死刑。因人贩子害了多少人家,把丢孩子的家人有的逼疯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债台高筑等!希望头条新闻以后別在问人贩子该不该判死刑这个问题了!对于人贩子就一条必须死刑,对人贩子没有什么人格可讲,人贩子本身就没有人性人渣败类禽兽加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