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抚养费还收吗_2015年出生的小孩还收社会抚养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3:15:30 人阅读
导读:广州夫妻生下第三胎后卫键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近32万元,此事合法,但稍显“不合情,不合理”,希望早日调节人口政策。事件回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经过:一对...

广州夫妻生下第三胎后卫键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近32万元,此事合法,但稍显“不合情,不合理”,希望早日调节人口政策。

事件回顾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经过:一对夫妻生下第三个孩子后,番禺区卫健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 32 万元。

目前,夫妻二人银行账户的总共1万多元被冻结,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但尚未被划走。

番禺区卫健局也回应可以分期付款。


后续背景:当事人称,家中老人罹患癌症,第二个孩子因无钱缴纳学费不能上幼儿园,32 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已将他们家的生活逼上绝境。

可怜之余的反思

当事人知道超生要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且广东省有相关政策,那么现在一家处于绝境是谁造成的?


在一切都清楚的情况下,生下三胎时难道不了解清楚相关政策么?生孩子之前不考虑全面么?经济条件、教育水平这些不是都要考虑在内么?

一句没想到会这么多不是借口。但是这种境地也是十分可怜的,老人患病,孩子没钱上学。

社会抚养费

现在许多人都在提倡免除,这可能是未来的趋势。自放开二胎政策以来,我国人口增量并不多,所以鼓励三胎在不久的将来应该也会出现。



总之,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现,该负担的责任还是需要担负,可以被同情也可以呼吁大家伸出援手,但也应按规定办事。

  2015年出生的超生小孩要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国家目前还没放开三胎政策,生三胎依然不符合规定,按照要求,社会抚养费还是要交的。

2015年10月29日,国家有全面放开二孩的意向并对外宣布,2016年1月1日,正式全面放开二孩。从2014年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到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生育政策的放宽和态度。后来取消计划生育部门,也说明这一点。但是三胎政策没有全面放开,只针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允许生三胎。

而近些年我们发现身边生三胎的好像越来越多,大家不禁关注,社会抚养费还需不需要交。对于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是需要交的。

说说我们这边吧。2015年10月之前,国家还没放开二胎的时候,那时候如果不符合条件生二胎,社会抚养费是需要交9万的,当时好奇,也问过我们这边的妇女主任,说超生三胎需要交社会抚养费30万。

放开二胎之后,生二胎是合法合理的,三胎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标准也降了。但是规定,超生第三胎的,按照夫妻上一年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身边有两个生三胎的,她们表示现在虽然国家没有放开政策,按说社会抚养费还是需要交的。但是孩子上户口跟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一个部门,所以上户口不需要额外花钱,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和父母的证件,就可以上户口。
社会抚养费还没有交,按规定,后边需要补缴。也就是说,生育部门保留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利,但是何时交,交多少,现在不同地区不同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所以社会抚养费怎么交,应该根据当地的征收标准,但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二胎,生育率不升反降,而且随着现在买房、就业等压力,女性也越来越倡导独立,适龄女性的生育意愿并不高。

  • 养育孩子的成本越来越高,有没有看护人、教育、买房、结婚等都是制约因素,现在愿意生三胎的人可能并不是很多。即便放开三胎,也不一定对人口增长有太大的突破。但也不排斥一些家庭喜欢孩子,有条件抚养孩子,却因为政策原因,始终不敢生育三胎。
  • 对于这类人,笔者真心希望尽快开放三胎政策,让生育三孩合法化,对于我们国家人口增长是利好。我国老龄化现象日趋严峻,放开三胎政策,刻不容缓。

你觉得应不应该放开三胎呢?放开三胎,你还会不会生?欢迎留言区讨论。

欢迎关注我,我们一起探讨有趣有料的孕产育儿心得。

这是个好问题,各界关注、砖家热议、尚无定论!

全面放开二胎前生的二孩,现在还要追缴社会抚养费吗?

用还是不用呢?

一、理论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自行把控尺度。

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后从各地修改的《计划生育条例》看均没有对追缴社会抚养费作出相关规定,导致这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既有认为要追缴的,也有认为不需要追缴的。

二是实质上绝大多数地方都不再追缴。

2017年1月,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据其了解,对于政策施行前出生的二孩,我国许多省份都普遍没有做出实质性处理或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过,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广州市在全面放开二孩后,继续向原先违反计生政策而需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家庭追缴社会抚养费。

三是我的观点法不溯及过往。

随着中央全面二胎政策的放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7日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我的观点是,在解决全面放开二胎前生的二孩的社会抚养费这个问题上应该遵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既然新法规定全面放开二胎,就不能再对那些现在看来是合法合规的家庭追缴社会抚养费。

所以,我的观点是:不需追缴。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