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电话投诉流程_劳动局投诉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3:12:54 人阅读
导读:劳动局网上举报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向区或者市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会登记审查;3、仲裁机构予以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4、...

劳动局网上举报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向区或者市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会登记审查;

3、仲裁机构予以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开庭前仲裁机构会征询双方有无调解结案的意愿;

5、不能达成调解,进行开庭审理案件;

6、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证据并结合庭审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复印劳动合同,到工商局打印被投诉单位工商信息,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投诉书〉,例出事实与理由,提出要求,投诉人签名盖指印〈网上有投诉书范文〉,如果多人一起告更好。需要注意的事项:为了证明投诉书内所说的事实,有些证据材料确实在单位手里,就要尽量把提供证据的责任推给单位,比如,工资表,考勤记录,打卡记录等……,在投诉书内一定要写明这些是由单位保管的,这样,劳动监察立案后到单位调查,就会要求单位提供这些材料,如果单位提供不出,单位有举证不利的后果。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只管单位违反劳动法的事,属于劳动争议的,劳动监察不会管的(劳动争议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接到投诉书后,如果不属于劳动监察管,会向投诉人回复(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的。一定要自己看下劳动法,先弄清楚那些情况属于单位违法,那些是劳动监察应该管的,应该管就不能推辞,就必须要管。

如果已经证明是单位违法,劳动监察却不想管,或者借口是劳动争议进行推辞,拖着不管,那就找分管劳动的政府领导,还有上级政府部门,劳动监察如果不做为,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劳动监察处理劳动案件,一般要求两个月内结案,案情复杂,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结案

大多数地区都是要求到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投诉,因为需要提交相关的投诉举报材料,只有个别地区可以通过电话投诉。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大队办理流程:

1、听取举报、投诉人的陈述;

2、确定受理范围;

3、受理或告知受理部门、单位;

4、举报、投诉人填写《投诉书》或《举报书》;

5、审查其提供的与举报、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6、留存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7、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案件的初步调查;

8、案情简单且被举报、投诉单位积极配合处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中心办理结案;

9、对其他符合立案条件的,移交相关处室处理。

10、告知举报、投诉人查处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

向劳动局投诉所需要程序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具体事宜你方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的。另外,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涉及双倍工资问题。且拖欠工资基础上可另行主张25%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如果您是一名农民工,您关注并深入详细看一下“劳动者之哥”,阿哥已经讲了一些讨薪的“实招”,如劳动维权“四种途径”等,欢迎大家活学活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国家授权代表国家机关保证《劳动法》实施的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与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或企业限期整改,也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现在还可以把欠薪行为严重的企实上报省、自治区列入欠薪“黑名单”,利用诚信制度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国家已经把恶意欠薪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不依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企业与法人或相关负责人,以恶意欠薪罪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总之,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会依法依规维权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以上是“劳动者之哥”的真实看法与经验,如有什么需要帮助与提问,欢迎留言与关注,咱们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每个劳动人民和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不给工资的解决办法: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二、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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