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上失信和冻结账户是两条路径,只不过已经上失信了,你的银行卡已经被查过一圈了,冻结的可能性是比较大了。
银行卡被支付,那你的一定有失信记录,你如果把债务还了,这个实现记录没了,才能解除,不会动解除
被执行人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或是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等,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以达到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
实践中,只要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债务,法院基本都会主动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毕竟这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为数不多且有效的执行措施。
但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并非没有期限,法律也明确规定公示期限。
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这是法院在2017年作出的新规定,以前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没有期限限制,新规增加了期限规定。所以一般来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未两年。
为什么设置失信期限?
法院是考虑到,如果不规定纳入失信期限,不利于激励失信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使公布失信名单制度“以惩促信”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列入失信人名单后不一定就冻结了银行卡,纳入失信人和冻结银行卡是两个法律程序问题。进入失信人名单,说明有案件在法院执行中,但是否一定会冻结银行卡,要看法院是否办理了该银行卡的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