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条件_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7:42:48 人阅读
导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额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额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是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案件作出的明确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曾规定: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精神,我们可以做这种理解:

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对于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形,只要婚姻本身是自愿的,即使彩礼的给付是被迫的,法律一般不宜过多干预,尤其是在正式办理登记结婚并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形,除非因彩礼的给付导致人生活困难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最好协商解决,如不可能,则应掌握关于金钱、财物的有关人证、物证,否则,会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困难,也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不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我来啦,这里是法律层面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按照你的陈述,你们应该多数属于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支持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的。

当然法院也会结合具体双方是否对彩礼进行处置,目前实际剩余数额以及退婚的过错程度综合认定退还的数额。

至于题主提到的青春和名声,不好意思,我是学法律的,男女平等在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具体体现,男人的青春也是清楚,男人的名声也是名声,所以不存在赔偿事宜不管是清理上还是法理上。

男方给过彩礼,要看后续的情况,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一、先看看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规定:有以下三个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这点比较好理解,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可能是男方的原因,也可能是女方的原因,还是双方共同的原因,只要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领取结婚证后,双方确未同居生活的。简单的来讲就是双方领取结婚后,双方从未在一起同居过,这种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领取结婚证后,男方有证据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陷入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简单的理解就是,男方因为给付了彩礼,自己就吃不上饭了,现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所以,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分手时或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二、彩礼不返还的情形

如果没有以上三个情形的,比如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后,在一起同居了两三个月,现在双方过不下去了,那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吗?毕竟生活的时间非常短,彩礼的数额还不小,那严格依照上述的司法解释,这个彩礼不好要求返还了,因为双方已经同居过,男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陷入绝对的困难,所以,不好要求彩礼返还了。

但是,因为这种短暂的婚姻,就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对男方来讲也不公平,所以,有些省份的高级法院规定,比如江苏省,这种短暂的婚姻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只是返还彩礼的数额比较少。



三、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这个是很多男方非常在意的一个问题,首先,对于彩礼返还,双方可以协商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的家庭坐在一起,协商好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即可。

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了。法院会根据双方未结婚的过错、离婚的过错、同居时间的长短、有无小孩等,同时保护女方的权益,尤其是双方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会判决女方少返还彩礼。



综上,想要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上述的情形来参照,也可以按照标准想一想彩礼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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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还。双方订立婚约时互送礼物的行为不是无条件的赠与,在解除婚约时接收的彩礼应该返还。只要不是当事人双方明确的赠与行为,在结婚前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第1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一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这问题以前我回答过类似的!还遭到很多提倡高额彩礼的一部分人嘲讽。我们这里对彩礼看的不重,没有具体标准。男女双方看好了,见过双方家长了,也都很满意了,婚事也基本定下来了。给女方彩礼是自古就有的婚俗,这不能更改!

我们这里彩礼一般都是万里挑一和一枚定亲戒指!如果男方很有钱的那就随便了。我所说的是多数普通人家。我们这里绝不会像有的地方漫天要价,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要。我们这里女方基本也不是提条件要彩礼,而是看男方给多少!当然男方给的太少也说不过去,随大流就好!

我们这里现在就是,男方都要准备新房,也是必须的!女方带铺盖,家电,有很多都带汽车,费用也是不少。因为都是这样的,人家女儿出嫁,带的这些,你没有,脸面过不去。如果女方真的是经济不允许,那也没什么,关键还是看中了人!父母也不会挑理的!有很多人会说,那不是赔了女儿又赔钱吗??我只能说这样的人愚昧无知!钻钱眼里了!孩子们彼此看中了,双方老人们都盼着小两口能够幸福快乐,恩爱甜蜜。两头父母都尽力帮衬孩子。结婚收的份子钱,基本过后也都给了孩子们。

什么情况下要求女方退彩礼?这要看情况,如果男女没有发生婚前性行为,如果女方反悔,男方可以要求退彩礼的,女方要全部归还。如果发生了关系,那就不好说了,理不清的。至少不能退回全部。如果男方反悔,也是不能退回全部!

我在我们这里,没有遇见和听说过退彩礼的,所以不太懂。回答不周,请见谅!!

谢友邀请。

是否要的回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如果男方婚前隐瞒了某些病史比如,癫痫病属于间歇性的发作,婚后由于情绪激动或受到精神刺激而发作,诸如此类的隐瞒性病史,这种情况过错方是男方彩礼很难要回来。二,如果婚后男方有暴力倾向,女方不堪男方凌辱,或者是男方出轨,导致女方难以接受而提出离婚,也无法要回彩礼。


三,如果结婚以后,男方对女方不存在欺骗家暴等不良恶性行为,并且男方家人对女方视若亲人,而女方有意识的滋事制造矛盾,以此要求离婚,可以保存有利证据,或找到目睹证人以证明女方是以结婚为由而骗取彩礼,很大程度上能追回半数以上的彩礼,证据的力度预示你追回彩礼的多少。

四,如果婚后两人是因为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或是在家庭成员之中产生了矛盾,男人不懂得谅解,退让和圆滑的处理,还对女人大加指责,女人不懂得相处之道,也强词夺理,当女人处于劣势承受不来时就会提出离婚。这种情况谁对谁错,只有当事人知道,但我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可以要求女方适当返还,具体返还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谢谢悟空老师,在农村男女悔婚,就牵连财产分配问题,怎么分,谁给分!

如果是女方提出解除婚姻,那你就分文不的把钱于和财物还给男方,至于办事吃的,花的和食品都算钱。

如果是男方提出悔婚,彩礼钱有可能女方就不给了,即使给你也是极少数的一部分,绝对不会全额退还的。

由媒人和双方长辈坐下来共同商量解决。

如果是结了婚悔婚的,感情不和,婆媳不和或者其他原因,由双方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争取和好,一般却和解了。

到了非离不可了,那就要走法律程序,第一法庭根据情情况,出面和解,第二无法调解,宣布判决离婚。

判决离婚就要牵扯到财产分配(婚前,婚后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最终由法院根据民间民事纠纷案以法判决!

最后,我衷心劝告大家(那些正在离婚和准备悔婚的朋友们,牵手是缘,缘在情中,互敬互爱,地久天长`),互相包容,和气生财,让爱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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