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立案可以撤案吗_轻伤立案后还能撤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3:38:11 人阅读
导读:对方轻伤二级,派出所立案,如果取得对方谅解,检察院也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可以撤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

  对方轻伤二级,派出所立案,如果取得对方谅解,检察院也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可以撤销。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够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

你好。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如果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谅解,法院在刑事方面一般会判缓刑,无需坐牢。

轻伤二级立案后派出所调解,公安局不能撤案,致人轻伤已经涉嫌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不可以。轻伤二级以上的故意伤害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而不是个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否立案或撤案,与受害人无关。但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赔偿到位,真诚悔罪的,也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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