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次性可以签几年_劳动合同可以一次性签四年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0:09:17 人阅读
导读: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的协议,劳动者合同期限内正常辞职的,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劳动...

  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的协议,劳动者合同期限内正常辞职的,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劳动者享受自主择业权。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好,你在一个公司连续干了15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要判断此种情况是否合法,关键看你对待签合同是怎么表态的

如果说每次合同到期了,公司要跟你续签合同,你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仅仅是听从公司的安排,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跟你一年一签连续签了15份劳动合同就是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

反之,如果说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续签,公司的做法是一年一签,但你提出了异议,比如你要求一次性跟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和你对续签合同一事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公司不听你的提议,还是强行要求你按照公司一年一签的做法,那么公司签合同的做法就是不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因为公司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公司与你签订了2次以上一年期限的合同后,等到合同到期的时候,你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不同意跟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强行要求你与公司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连续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当合同到期的时候,员工如果提出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提出了要求,公司不采纳,就是不符合法规的。

综上,你在公司干了15年,合同一年一签,相当于连续签订了15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点就看你有没有跟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要求与公司签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从来没有提过这种要求,那么这15年的合同签订方法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你提出过其他要求,公司不听,被迫一年一签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

我想说的是,按照你们公司的要求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你也已经连续签订15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这次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就可以大胆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建议你直接跟公司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接受,不愿意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要求你签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你们公司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更重要的一点,如果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并且就此与你终止劳动合同,不再跟你续签合同了,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干了15年,按照双倍赔偿金的标准,相当于公司必须一次性支付你30个月的工资

所以,当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时候,你又想在公司长期干,又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大胆地跟公司提出这个要求,就算公司不答应,怎么着对你都有利。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谢谢邀请!

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大伙都知道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也都有明确的说明。

但对于劳动合同一次应该签多久,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多久,说极端点,理论上,就算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只签一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说有限制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就是试用期的约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有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然后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以前大部分比较按照一年、三年、无固定期限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入职第一次签1年,主要是对员工不了解,所以只签1年,第二次签3年。

但现在很多公司喜欢采用三年、五年、无固定的方式,因为虽然第一次签三年,但大部分员工离职都是在三年内,所以签三年和签一年没什么区别,而一个员工如果在公司做了8年,基本上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总的来说,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合同最起码签一年以上。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最少签多长,但规定了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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