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完多久给员工_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如何规定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0:09:22 人阅读
导读:严格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办理医保卡。如果未办理,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实际操作中...

严格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办理医保卡。如果未办理,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实际操作中,因有些单位是下个月发放这个月工资的,所以真正办妥应该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一个月之内。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签字确认或者盖章,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文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员工自己要保存一份。即便是劳动合同变更,双方也在各执一份。但是如果劳动者签订是集体合同,可以由工会代为保存,没有工会的,由代表人代为保存。

但很多情况下,一些部位的员工往往不愿意自己保存劳动合同,一是怕弄丢了,二是觉得信任单位。

比如我们这样的国企单位,大多数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员工不会主动离职,单位也不会轻易辞退一名员工。因此,劳动合同签好之后,给员工,员工都嫌自己保存着麻烦,怕丢了,平时基本上也用不着。所以我们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人力资源部的档案柜里,员工也很少有人来查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说如果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造成损失或损害,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就实际工作中,这个损失或损害很难确定,劳动者也不好取证,如果有纠纷,可以从其他方面进行赔偿。

如果遇到把劳动合同交给员工,员工自己不保存的情况,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要说服劳动者自己保存。说服不了的,让劳动者签字,证明是自己委托单位代为保存的。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这个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期限,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正式期内,那么都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30日内给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一点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内的员工是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那么这个劳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就把这个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给大家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文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说这个试用期限是根据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说试用期超过6个月就属于一个违法的。当然你的这个个人社保,在试用期内的第1个月实际上就应该购买,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你无论你的试用期有多长,那么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30日内就应该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