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是5-10级残疾,工伤医疗期满了以后,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获得赔偿,具体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地方政府规定,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
第四十一条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如果企事业单位造成工伤,由法医鉴定等级伤残,再到企事业单位领取一次性伤残工伤补助金,象这种补助金很难到手,要到手也就降低了等级,再就通过法律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定下的。才能到手。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社保大厅或者工伤生育科查询。
一次性伤 残等级补助金是 2113根据本人工伤 5261和伤残等级确定的。
法律依据:《工 伤保 4102 险条例》 1653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去社保中心的办理窗口咨询即可知道。
申报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书》;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社保局领,九级的话应该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9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离职后社保局发,具体几个月看所在地区的发放标准,九级工伤,湖北咸宁8个月×4212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后公司发,12个月×42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