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怎么做_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3:08:20 人阅读
导读:谢邀。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基本流程试述如下:1.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进行传统手段查控和网上查控,以现在的科技手段和各单位协同配合,基本上包括被执行人的人...

谢邀。

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基本流程试述如下:

1.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进行传统手段查控和网上查控,以现在的科技手段和各单位协同配合,基本上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行记录、各银行账户金额、不动产登记信息、车辆信息、股权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证券账户以及支付宝微信等电子商务信息全部可以查询。

2.当第一步查控结束后,发现有财产的第一时间可以予以冻结查封,例如冻结银行存款,冻结支付宝微信钱包金额,查封车辆和房产。

3.查控完财产线索后,针对被执行人本人可以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高铁、飞机、动车等,不能住高档酒店、进出夜总会等,不能购买房产租赁写字楼等。同时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传说的“老赖黑名单”。

4.如果依然没有履行,法院可能会对被执行人进行布控,予以司法拘留。

以上。

执行案件千万不能等法院通知你,否则很可能“被结案”。曾经碰见一位当事人自己申请执行立案后,一直等待并期待着法院会通知他领取执行款,谁知道过去了六个月法院都没通知他,最后法院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法院领取终本裁定

执行案件一般立案后七个工作日内就会分到具体的执行法官,这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去执行局查询案件的执行法官姓名、联系方式、案件进展情况等等信息。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一般需要做两件事,第一是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第二是找被执行人及其违反限高令、财产报告令、涉嫌拒执罪的证据。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目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案件结案率要求达到90%以上,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提供财产线索同时法院也查不到任何财产或者无法处置的话,这个执行案件一旦过了三个月,很可能就会被法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时结案处理

因此,告诫所有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千万不要等消息、等通知,而是要穷尽一切渠道和手段去搜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然后交给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搜集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的证据材料将被执行人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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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也赢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了,接下来怎么办。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也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包括查控财产,正常情况下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查控个人银行账户、查询个人房产及车辆,查询股票等,同时也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自己的财产,法院主要通过这两种方式查找财产。

1,如果他真是一个老赖,他是有资产不还,而且它的资产属于上述这几种情形的话,法院很容易可以查到,法院就能主动的立即执行。

2.更多的老赖是早就已经把自己的资产全部转移,在你打赢官司以后,查他名下房产没有,存款没有,股票没有,啥都没有,这种情况法院也很无奈,实践当中很可能满六个月法院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这个案件就丢进历史库里面了,以后每隔6个月通过查控系统查控一次,这样申请人就很被动了。

3为了迅速的得到执行,申请执行人要主动的去查找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因为有债务纠纷,一般是熟人之间,相互多多少少会有一点了解,可能比法院更容易掌握相关的财产线索,因此申请执行人要积极主动的向法院提供,不要以为这个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以后就是法院的事了。

4.为了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导致打赢官司也没办法执行,最好是在起诉的时候同时做财产保全,这样官司一打赢,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保全财产。

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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