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法律规定_如何赡养父母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2:49:27 人阅读
导读:爱护幼童,抚养幼童,关爱老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您养我小,我养您老,您陪伴着我长大,我伺候您终老。是每个人应该担负起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彰显人类繁衍...

爱护幼童,抚养幼童,关爱老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您养我小,我养您老,您陪伴着我长大,我伺候您终老。是每个人应该担负起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彰显人类繁衍的人性。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共同担负起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一直到孩子年满18岁周岁成年才终止责任。抚养关系和赡养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依据谁受益谁付出的原则。父母老了,需要赡养的时候,子女依法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和帮扶的责任,这个责任和义务一直要履行到老人终老。

在赡养和抚养的问题上,既符合习惯法,也符合铭文法,是完全统一的。

据介绍,老两口多病,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家,儿子和女儿就应该共同担负起对父母赡养的责任。关于给付赡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一般都以当地城乡居民在上一年度的人均消费百分之百的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用不算在内,由子女双方平摊。

子女如果因为老人遗产的继承问题,达不成赡养老人的统一意见,或者是老人的遗产只有儿子的继承权,而没有女儿的继承权,女儿拒绝赡养闹上法院,法院会依法评估老人财产的金额,让财产继承者进行赡养,也包括医疗费用。老人财产超出了了赡养和医疗费用的部分,属于继承者的继承部分。如果对老人的赡养和医疗费用,老人的财产抵不上,差额部分由子女共同承担。

父母是儿女的爹和娘,从道义和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照顾老人既是儿子的责任,也是女儿的责任和义务。问题是女儿嫁出去了,又有“彩礼”在作祟,也不能使女儿心服口服地赡养老人。对老人的“责任”,是要惦量,也要有个孰轻孰重的说头。不存在绞尽脑汁地去如何分配。

还是以农民出嫁女儿说起。在我们当地去年彩礼起步价是18万,最高的已经24万了(前几日我村就娶了这个价位的儿媳妇)。虽说这两年地方政府出台了彩礼的最高限价是8万元,可彩礼是纯民间行为,根本防不胜防。说是彩礼少了,那是糊弄人的。


就这么多的彩礼钱,女方家是掏空了家底还负债累累。为了儿子不打光棍,也只能咬紧牙关。心理最为平衡的是女婿,女儿是夹在中间,两头受气。要说将来养活老人,女儿家经济状况未必会好。再说,女婿那种埋怨的劲头也不可能消除,让照顾岳父母不是很情愿。

尽管女方砸锅卖铁出了那么多钱,还是很少听到将彩礼钱给女儿一点,就是女儿想借点钱,度度难关,很多家庭都不会同意。再说了,彩礼钱全归了娘家人,支配权在娘家。大多的家庭都是在女儿出嫁时,买台电视、冰箱、电脑之类约两万元,有的干脆是现金两万。这些或物或钱就是“陪嫁”的。也算最大的恩赐,还要在吃酒席时榜示出来。这也给女婿、女儿留下了“口舌”。


在这种情形之下,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逢年过节,父母生日,家里大事小事能过来一趟已经不错了。不照顾老人也说得过去。也不会落下不孝顺父母的骂名。想去娘家了,就去一趟,给父亲买点好吃的,洗洗衣服,拆洗被褥。将来父母去世了,也不会出过多的钱,为老人送终。这也许就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事情往往会有例外,如果说娘家父母或兄弟,也要有彩礼钱,而并不是那么刻意,或者说,女儿出嫁的也分给一小部分“彩礼钱”,或者曾借钱给女儿。这样,盛情难却,女儿想照顾父母,女婿不会反对,说不准还加倍报答呢!就是父亲去世了,其花费至少也会出三分之一。

父母拉扯儿女,一路走来费尽了周折,也吃尽了苦头。毕竟岁月不饶人,父母还是老去了。“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也是人们起码的理念。况且,“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低级动物都如此,做为高级动物的人焉有推卸的理由?只是由于当地的习俗,父母的观念,也许会是做女儿(女婿)的有了看法和想法。这也是挺正常的。还是希望嫁为人妻的女儿,对照顾父母的事做到量力就行。根本谈不上怎么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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