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款怎么保护_婚前存款怎么保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4:40:17 人阅读
导读: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后,应当先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若是属于共同财产,则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若确定了是个人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扩展资料:

婚前财产界定: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个人婚前存款,在婚后投资形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离婚的时候分割:

首先,《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婚前个人存款应属其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婚前个人存款不因夫妻二人登记结婚而发生改变,婚前归谁所有还是归谁所有。

其次,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存款在婚后投资形成股权,只是一种财产形式的变化,并不能作为一种收益,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说有收益只能是股权卖出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在离婚时该股权已卖出,则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就该股权的增值部分主张权利,在股权未卖出前,该股权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参考资料:

你好,我是【霸道9004】,很高兴为你解答。从法律上说,你婚前的财产结婚六年内都属于你个人所有,六年后都自动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是登在谁的名下都一样,所以你个人婚前的存款,只要你用你自己名义存在,六年后就自动作为共有财产,除非你的另一半不知道你有这笔款,如果你想保留这些存款,只有存在别人的名下,比如你的父母名下,但这样做也有一定的风险,比如你的兄弟姐妹就有可能将来跟你争这笔财产,具体怎么做,你自己要权衡一下。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区分婚前及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财产协议都是有效的方法。


退一步说,为什么需要藏起来呢?

婚前财产始终是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变成共同财产。就算是买了房子,结婚后,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用来还贷的也是共同财产了。


所以,如果双方经济收入悬殊,或者是女方为了给自己一个保障,可以采取协议或公证的方式。相对而言,大多男方会更愿意接受这种模式,毕竟这是在降低双方的风险。

你们已经是夫妻了,应该把这个钱给老公还房贷,而不是借给老公。

如果说借的话,那么也就太见外了,你们两个人的感情根本就没有达到夫妻的程度,你们两个也不想好好过。

这种情况,我真的曾经遇到过有这样的一个“傻妞”。说她是“傻妞”觉得她太过于精明了。

她说,自己住房公积金里面有一笔钱,差不多有10万。结婚以后,老公希望她能把这笔钱取出来还房贷,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

当时的情况是,男方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每月要还房贷,结婚不到一年就有了一个儿子。要供房贷又要养儿子,因此光靠她老公的一份固定工资,经济上出现了比较大的困难。

她老公常常为房贷的事发愁?也因此夫妻俩经常吵架,此时,这个“傻妞”找到了我,问我该怎么办?

我听了她的叙述之后,我问她,你紧紧抓住这10万块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什么?你是想过日子下去,还是现在就想离婚?

她说,我也不想离婚,我也不想把公积金给他。我说,你是对老公没有信心,还是觉得没有保障?她愣在那里老半天都没有主意。我同她讲。你们属于小夫妻,刚结婚才一年时间,本应该是在结婚的蜜月期。如果儿子晚一点出生,房贷就没有问题。

你老公也是你自己找的,你老公每月多少收入,你清清楚楚。家里每月的开支多少你也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那10万块钱摆在账户上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你们感情10万块钱都不值吗?

作为过来了,我觉得如果你想继续过下去,要把这个小家庭建设好的话,必须两个人齐心才行。已经是夫妻了就不要再分你我啦。水清则无鱼,有些东西真的要模糊一点才好。

这个“傻妞”听了我的建议,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让老公还房贷,实实在在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现在她们夫妻俩生活过的美美的。

假设了一下:发觉自己做不到!如果是这笔钱很多,真的会考虑蛮多,例如:为什么他家里没有足够应对危机的能力?家里其他人的钱拿来干嘛?如果家里还有其他办法,要一个新媳妇拿出自己婚前存款首先就不是一个正常家庭具有的道德观念,需要思考!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您说的自己婚前的银行存款,就是婚前财产的一种,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这就是一方的财产,您结婚后也不会变成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您不必有任何的顾虑,也不需要有什么招。

而且存款都有明确的存入时间,从举证的角度来说,也很好证明是在结婚日期之前,属于婚前存款。

除非您自己和对方约定,将您的个人婚前存款归双方共有,而且这个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否则是不会变成共同财产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在婚前协议中对银行存款约定如下:银行户名、开户行、帐号,账户内现有存款多少元为男方或女方婚前所有,归男方/女方所有

这女婿也太会算账了,什么啊就加名字。婚前公证,要是领证了就麻烦了。这样做可以确保财产是你女儿的,但是也许女婿会给你找麻烦。要加名字了才提这个事有点儿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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