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人贩子之所以不能判死刑,其实只有一个原因,这是一种社会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人贩子?
为什么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不存在人贩子,甚至很多发展中国家也没有?
其实就是一个是否能够合法收养到孩子的问题。
对于日本来说,不能生育或者不愿意生育的夫妻有很多,他们可以通过收养得到孩子。
日本的收养要通过福利院或者国家机构,他们有一些弃婴或者家人各种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
这些孩子还是有一定的数量的,毕竟现代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
所以,日本夫妻通过合法申请,经过审核和批准,就可以得到孩子。
当然,对于日本夫妻来说,收养不收养孩子,其实问题不大。
因为日本有着晚上的养老系统,老人不需要孩子来负责养老。
但中国就不同。
首先,人贩子买卖的孩子,基本都是农村。
农民为什么要买孩子?
原因很大,但绝大部分是为了自己的养老。大家知道,中国以前对农民基本没有养老福利一说,今天也非常差。
农民老了只能依靠孩子养老,不然就是可怜的五保户,自生自灭,通常都活不长。
其次,通过合法手段能够收养到吗?
当然是非常困难。
中国福利院是相当烂的,大家有兴趣去福利院看看就知道。
写到这里,萨沙想起来上周刚刚看到的一件事。萨沙去一个商场的宠物店看猫,笼子里的猫一看到有人来,立即跑过去示好。为啥?猫希望有人将他们买走,不要在店里面受苦。
福利院的孩子也是如此。
一看到有人来,他们就满怀希望,希望是有人收养。然而知道不是,孩子们立即愁眉苦脸。
而福利院收养的孩子也非常少。今天的数字,江苏省全省1.2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就是没有人养的孩子,但他们都无法进入福利院,因为父母并没有死,只是遗弃或者失踪。
因为福利院的孩子太少,不要说农民,即便是城市有头有脸的市民,想要收养一个也是非常困难的,有很多要求。
因为僧多粥少,农民依靠合法收养得到孩子,难度很大,甚至几乎是不可能。
然而,农民又要孩子将来养老,就形成了一个市场。
这就像有人吸毒,就一定有人贩毒一样,即便是这不合理的犯罪行为,但客观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口买卖在中国属于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需要。
所以,人贩子就这么出现了。
萨沙是赞成对于人贩子一律死刑,甚至有抢夺孩子变卖,虐待孩子致死的人贩子,应该一律凌迟。
但是,有人则不赞成。
因为人贩子就像贩毒一样,是杀不光的,有人买就有人卖,无非是价格问题。
在很多不怎么禁毒的国家,毒贩危险小,毒品价格就低。在诸如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对毒贩处以死刑,市面上一样有毒品,只是价格比较高。
相反,人贩子如果是死刑,一旦抓捕的时候,难度就会接近抓捕毒贩,执法成本大增。
谁都知道,毒贩因为横竖是死刑,一般直接利用各种武器包括军用武器拒捕,经常造成执法人员伤亡。
所以,想要彻底解决人贩子问题,就要解决这个供需问题,提高我国的福利制度,就压根不会存在人贩子。
换句话说,人贩子的存在,恰恰说明中国的福利还有很多问题。
属于共同犯罪,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杀人罪不一定都会判处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有预谋的入室抢劫杀人的罪犯,应当数罪并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这要视情况而定,假如被拐卖妇女是在买妇女的人实施强奸、虐待或者殴打等侵害妇女人身安全行为时因反抗致使买妇女的人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被拐妇女反抗超过必要的限度可认定为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致他人死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不会被判死刑,但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比如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另一种情形是,买妇女的人并没有实施任何伤害妇女的行为,被拐卖妇女为报复而致使买妇女人死亡的,可能会承担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等刑事处罚。24140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