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的罚金怎么交_服刑人罚金怎么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6:00:15 人阅读
导读:罚金没有规定在假释公布后缴纳,依法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应当缴纳。所谓罚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属于刑...

罚金没有规定在假释公布后缴纳,依法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应当缴纳。所谓罚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属于刑罚的执行问题。罪犯在服刑改造中如果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2〕2号): 第二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您好,建议您及时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交纳罚款以及滞纳金,否则会延长羁押的时间!

去法院帮服刑人员交罚金的,一般只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如果有判决书的,最好把判决书也带上。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本人无法交纳法院判决的罚金的,可以由服刑人员的家属或亲戚朋友到判决法院代为交纳,在交纳时,可以联系当时承办案件的法官,或向法院说明是交的什么案件、是哪位被告人的罚金就可以的。

必须到原来判决的法院去交纳。到服刑地法院交纳,那里的法院不会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知道应该收多少罚金,所以,是不会有人收的。怎么可能没有生效判决书?法院宣判时一定会给被告人一份的。如果丢了,可以到原法院找案件承办人或者档案室复印一份。监狱里也应该有一份存档的,也可以复印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毕竟是刑事案件,罚金与刑罚相关联的便是减刑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所以,缴纳罚金可以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对于减刑具有重要意义。若未缴纳罚金,自然影响服刑期间的减刑问题。实践中也碰到多个服刑人员因为减刑问题而要求家属缴纳罚金。所以,若是金额不高,经济也允许的话,该缴纳的罚金还是建议及时缴纳。

另外便是罚金的执行问题。若当事人未依法缴纳罚金,罚金也将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执行。那法院就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惩戒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这些将影响被执行执行人搭乘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影响日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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