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资给我买房_结婚前该不该让男方全款买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5:40:33 人阅读
导读:怎么办?我建议你最好退还这套房屋,毕竟你心知肚明当初男友送你房屋是基于想和你天长地久,而你突然移情别恋,自然应当返还房屋,并让他另寻芳草。这不光是做人要厚道的问...

怎么办?我建议你最好退还这套房屋,毕竟你心知肚明当初男友送你房屋是基于想和你天长地久,而你突然移情别恋,自然应当返还房屋,并让他另寻芳草。这不光是做人要厚道的问题,更是为了保证你的人身安全。

如题所述,题主和男朋友热恋之时,男朋友心甘情愿地买了一套房产赠送给你,并且没有任何套路地在房产证上只写你的名字。但是,激情过后,你对男友失去兴趣不再爱他,于是萌生分手之意。但是,因为这套房子,你不知道该如何和他一刀两断,你纠结的问题在于,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套房子归还给他。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产已经终局地归属于你,你无需归还该套房产,而男朋友也无权要求你归还房产。当男朋友决定把房产赠与给你时,便与你达成了赠与合同。并且,当该套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以后,物权变动便已经发生,男朋友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所以,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就是你的,谁也不能把它拿走。

其次,虽然你我心知肚明,这套房产是基于想和你天长地久,男朋友才赠送给你的。也就是说,和你天长地久是他赠送房屋的动机,如果他早知道你会变心,肯定不会把这套房产赠送给你。但是,动机错误并不构成重大误解,男朋友也不能主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

最后,虽然在法律上这套房子已经归属于你,但我还是建议你,既然选择分手,那么就要分得干干净净,把这套房产原物返还。这样,是做人最基本的厚道。更重要的是,如果男朋友是个小心眼的人,你要是不还给他,他会继续纠缠着你,让你今后不得安生,甚至给你招来杀生之祸。

这样的真实案件确实比比皆是,经常会见诸报端。所以,一定要三思。

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想在房产证加女方名字,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男方冒着失去房产的风险,以表达对女方的爱意。

在婚前,男方出资付首付买房,在签订买卖协议时,女方无需出资,但是,和男方一起作为买方买房,在这种情况下,视为双方一起买房,那买到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了,离婚时,女方是有权分割这套房产的。



而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在原本只有男方名字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房产证上有了男女双方的名字,这样的房产也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了,在离婚时,女方也可以分割这套房产的。



所以,男方出资买房,自愿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而且赠与已经完成了,那在离婚时,女方就可以分割房产了。



男方冒着失去巨额财产的风险,把女方的名字加上,意味着男方真的很爱女方,但是,女方在离婚时,会选择性的忽视这1点,会非常努力的想要分割这套房产!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现在有很多人都很困惑,一旦夫妻发生矛盾闹离婚,会不会被女方分走一半房产,这是一个摆在未婚青年不敢越雷池半步的问题。以至于有很多伴侣,在这个问题上不得不停下了爱情的脚步分道扬镳。

其实,自从2001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新的婚姻法实施以后,就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前独资全款买房的,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因为结婚它就会变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有绝对的使用权,变更处理权,以及买卖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侵占和干涉房屋拥有权者的行为。

有的对房产没有拥有权的,在结婚的时候,往往会以对方是不是真爱,或者是为了婚后的所谓安全感,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好像就对不是自己的房产宣誓了主权一样,占有了拥有权。其实,这都是在做黄粱梦,自我安慰罢了。一旦离婚,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前的个人拥有者,它永远不能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什么情况下,婚前的个人房产可以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呢?对房屋有拥有权者的一方,将对方的名字加上了房产证,并鉴有特殊的约定,无偿自愿的将房产的一半赠予了对方。这就相当于拥有权者自动放弃了全部财产的一半归属权,才能使婚前的个人财产变成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假如离婚,才会出现各占一半房屋拥有权的局面。

于情于理,你应该把房子还给你男友。

如果你不还,换成我是你男友,我会打官司要回来,并且在你的圈子里告诉所有亲友你做的事实,甚至用一些手段,让你付出和这个房子比只多不少的代价,让你为自己的罪行得到应有的惩罚。

因为,房子不是小礼物。如果他是以结婚为目标与你恋爱的,这房子他是打算和成为他妻子的你一起住的,且真的对你诚意满满。

现在,你没有成为他的妻子,分手如果还不想归还,有点太过分,不管你自己觉得自己多无辜,实际行为就是个骗钱的感情骗子。

补充一句,他贷款买房,说明他不富裕,是倾尽所有在付出,你觊觎的是他多少年的血汗钱。如果你夺人钱财到这个地步,而且是对这么爱你的人这么残酷,辜负一段这么好的感情……

你想得是否有点太过了吧?男方父母准备在你们婚前全额买房,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对你来说,都应该是没有任何损失的,还要怎样保障自己的啊?你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你有什么权益呢?

如果说是与男方父母一同居住的,你们夫妻俩已经可以说是获益良多的了,最低限度不用担心你们需要有供房的经济负担,而且可以心安理得地居住,难道你还想在他父母的房产上占有一杯羹吗?应该知道,只要他们俩老还在生,儿子也无权占有的啊,如果你男友在这套房子的产权中没有落名的,将来房子给谁也是由他们俩老自行决定的。你是否有些贪婪了。

莫非你还未结婚,就考虑到离婚了吗?试图用男友父母的财产来保障自己的所谓权益是否有点不近人情呢?应该要知道,就算是你男友自己全额购买的,也是婚前财产,该如何处理都是他的权利,何况是他父母的呢?

与其这样在意他们俩老的财产,不如婚后用心经营好你们的夫妻、家庭关系还来得实际啦。这么早就考虑到保障日后离婚的权益了,实在很难令人想象到你们以后是怎样相亲相爱,尽心尽力地营造、维系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的。

如果你有这么多顾虑和担心,我认为你最好还是早点分手好了。因为夫妻之间最需要的就是互相信任、同心同德、一心一意的。还未成婚就已经产生了这样的猜疑和顾虑,有着这样的心态,试问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呢?

婚前买房,房产证写不写女生的名字我觉得无所谓。

女生嫁给男人是冲这个人去的,既然嫁他,他肯定有让你嫁的优点,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跟企业合伙人一样的。都希望能把企业做大做强,如果两个人心往一处聚,劲往一处使,这个企业肯定做的好!婚姻生活也是如此,大家都努力协作,目标一致,家庭生活肯定会幸福,房子车子都会通过两个人努力得到!这才是合法的婚姻财产。有的女人不自信,希望对方婚前购买的房子能写上自己的名字,好像婚姻有保障一样,这些都没什么用,真的到要离婚,那婚前财产你也分不走!所以没有必要纠结婚前的房子写不写你的名字!有的人为了那个没多大用处的,房产证上的名字闹的不欢而算真的没有必要。




婚前男方一人出资购房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加女方姓名视为赠与行为,但是这种赠与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领证结婚,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财物或者配合男方到房产部门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女方对房产没有任何权利。

如果爱丈夫,就不要让丈夫干他能力以外的事情,要心疼他,共担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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