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高利贷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报警_欠了高利贷,催收者上门骚扰家人合法吗?应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4:02:20 人阅读
导读:要只是因为拿借条起诉你,你去报案是可以,但估计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国家是在打击非法放贷的行为。但是你要明白,打击非法放贷的同时,并没有鼓励借钱可以不还。就算因为借...

要只是因为拿借条起诉你,你去报案是可以,但估计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国家是在打击非法放贷的行为。但是你要明白,打击非法放贷的同时,并没有鼓励借钱可以不还。就算因为借贷合同无效,本金依旧受法律保护。只要你没还清法律上限保护的本金和利息,法律是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还有别拿高利贷的帽子乱扣,你怎么扣,欠债还钱到哪都一样。

几年都不还钱,甚至不给利息,是你的亲朋好友同事?人家仁慈,体谅你的难处,你反而恩将仇报反诬别人想把别人打成黑社会?你以为法院你家开的,你良心不会痛吗?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虚构事实,隐藏资产,转移财务即构成诈骗罪,钱要还,牢得坐。

自身要知道,一般这种钱在借时,人家也会告知你,你自己尽量也别借。既然人家是以放贷为生的,当然人家的目的只要你答应人家的利息,及本金正常归还人家是不为骚扰你的。至于人家正常向你追讨所违约不还钱及利息,也很正常而合法。觉的付时利息高,借时你自己也知道高而借。有些人当时借时觉得没事只要有钱拿,能借到就等于拾到,以后还不还再说。那人家当然会穷尽一切手段向你追讨要回钱。在这种情况下你承借人肯定是一个弱者,人家专业而人多势众你不还是不会太平的(后果)。人家不过分违法派出所是不可能追责讨债者,当然现在派出所对这种方面较重示些了,委托的,第三方介入讨债可能要追究,不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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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教授803

前天 16:03 · 收藏领域创作者

网贷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 法律必须重新定义 公安机关必须强势介入 ,国家必须坚决取缔 ,没有商量的任何余地 ,这些都是披上网络,新技术外衣乔装打扮 外衣,以公司名义,特别是国外上市外衣,利用互联网创新名义,一种新的快速传播的温疫般的毒瘤,其本质就是不劳而获,是一种比黑社会组织更加严密,管理更加规范,利益关系更大的金融资本诈骗,受伤害的是国计民生,动摇国家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危害巨大,受害人不尽是那些唯利是图的投资人,主要是伤害善良无辜的生活在最底层的老百姓,这种以公司名义,甚至国外上市公司名义的金融资本,诈骗,骗钱,贪得无厌,什么违法乱纪,无法无天的事情都敢做,具有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血淋淋的残酷性,普通善良的人和遵纪守法经营的公司法人不可能与其对抗的,只有重新定义网贷公司,看清楚其狡诈贪婪的本质,采用任何意想不到的恶劣手段伤害投资人和借款人,只有国家政权,执法部门才有力量打击取缔,严惩网贷公司对社会造成的重大危害,严惩各种理由,各种明目的对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伤害。请大家点赞

为什么网贷是必须杜绝的,大家看到的对于大学生的贷款,逼死很多的人,其实不是借款人的过错,也不是投资人的过错,是网贷公司钻了国家发展过程中,互联网告诉发展,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国家没有认识到这个事情的本质所产生的。在春秋战国时代管仲对于齐王说过国家强大的方法就是需要给百姓比较宽松的环境,多发展经济,储备粮食,但是对于重要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性的食盐,粮食,铁,金银等等重要物资,决定国家兴旺的人财物 必须垄断经营,国家专门建立政府部门管理经营。现代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粮食,钢铁,石油,烟草,麻花国防等等关系国家财力,果库盈余,国防强大的密密性,垄断性,巨大利益的事情都是国家垄断,从而保证国家正常运行,百姓正常生活,保证比较而言的公平正义,现在最紧缺的东西对于政府和百姓,最大不过钱,这个事情在中国钱币就是人民币的发行,稳定的汇率和良好的信誉,这个也是任何国家的头等大事。任何个人或者公司不能以此为营生,从事人民币的存款,贷款,就是以钱作为商品开展经济活动。否则金钱如洪水猛兽危害极大,动摇一切国家根本,个人或者公司性质的从事人民币这种特殊商品的经营活动会住在个人的贪婪,公司的利益追逐上,采用各种违法乱纪的手段获取最大利益,这个是国计民生的大事情,在追逐金钱利益的非法公司,个人,利欲熏心的没有任何国家力量阻挡的非法公司,资本,动员各方面非法手段对于百姓和合法公司的经营,生活都是强势的,最终导致社会的混乱甚至战乱。这个事情必须站着国计民生的角度考虑,不能为发展而发展,为利益而利益。如果出现了这个以人民币为产品或者商品谋取利益的个人,或者公司,不管是店面,网络,高科技等等各种名义出现,任其发展,危害性极大,必须解决彻底,一切杜绝,没有任何思考和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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