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得看你当时签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的,有些是2倍,有的是1.5,甚至有的是1,更有没有的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天加班工资为:2000÷21.75×2=184元
愿意!
――如果我还年轻。前人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生活。既然有双倍的钱赚,何乐而不为呢?年轻人气力去了来得过,把握机会,该出手时就出手,积少就成多,集腋就能成裘。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你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按照你的具体情况自己计算一下,当然你还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金等。当然是不合法的,平时周一至周五超过8小时的加班时间是按1.5倍算的,星期六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是3倍.你一个月有6~8天的休息时间,按总的一个月的上班时间,应该没超过劳动法规定最多上班时间的,补10%应该差不了多中国的了
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两倍,周六周日公休,属于加班。正常加班是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是3倍。 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评论每周不超过44小时。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也就是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五天半。你一周工作48小时显然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标准,剩余的4小时属于加班范畴,你可以申请加班费用的。
现实很残酷,金钱至上让很多老板是很难说话的,加薪无异于要了老板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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