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婚前婚后财产_如何证明是婚前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0:13:56 人阅读
导读:1、婚前存款,婚后用于投资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配。2、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如果使用婚前财产投资的,财产本金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姻关...

  1、婚前存款,婚后用于投资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配。

  2、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如果使用婚前财产投资的,财产本金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事应参看新婚姻法的法律规定和2019年开始实施的关于离婚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割补充说明或者详细咨询律师。究竟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该分割哪些不该分割的?比如:婚前的房屋车子是父母的,结婚后共用,可以使用。离婚了女方没有分割权。不离婚夫妻有继承或遗嘱分配继承权或赠与接受权。女方,结婚时自己带来的包括娘家陪送的(比如:房屋车子等)凡属自己名下的,离婚都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索留。

(不是专业解释,不一定准确)

首先,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女方可以请求男方返还婚前所借的5万元(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最好能有借据或说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贷款,离婚时女方可请求返还一半。

我认为楼上说的房产价值及增价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房产本属于男方,房产增值是受市场影响,作为房产孳息的一部分当然应归房产所有人所有。反过来想一下,如果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贬值了,女方是否还要支付男方一笔贬值费呢?这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谢谢邀请;婚前财产怎么认定,这是个法律界定问题,只好用通俗的语言,依法来做出详细回答,大家才能牢记在心。

法律认可家庭财产是由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归属确权,是不会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的,永远属于个人拥有。

那么什么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是指;在领取结婚证以前,用个人的收入,或者是家庭的收入购置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例如房和车,现金等等有价值的物品,只要是在婚前用个人资金购买的,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点必须提醒的是,彩礼是一方送给另一方的婚约定金,只要收取彩礼的一方,履行了婚约,领取了结婚证,举行了婚礼,并且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收取彩礼的一方,把这一部分财产带到新组成的家庭的话,依据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解释最新颁布的法律规定,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离婚时,有共同分割的权利。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根本区别是财产取得的时间。如果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即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则属于婚后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男方付苜付,且还了三年房贷,婚前约定这些是男方个人财产并作了公证,婚后共同还房贷,房贷部分属共同财产,对不对?婚前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也给加了,离婚时苜付款及三年房贷是否是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根据民政局政策规定婚前财产属男方(女方),婚后分房,购房,家俱家电及首饰等属婚后财产。(依结婚期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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