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由谁调查_重大事故由什么部门调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5:46:50 人阅读
导读:一般不属于单位犯罪。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的是当事人,是谁的责任,追究谁的问题。《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一般不属于单位犯罪。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的是当事人,是谁的责任,追究谁的问题。

《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别由以下部门组织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那么事故是否是真实的呢?如果事故是真实发生的,你也不用怕公安的调查。公安的调查结果出来后,你就是发生事故撞了护栏,车损也就是3万,那就无所谓了,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也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的事故是伪造的。没有发生事故,你却故意撞了护栏上,然后要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了,那么你就是骗保行为。骗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30,000块钱已经赔偿给你了,那么3万的话,应该够判刑的。但是已经报保险了,保险也裁定损失了,但是你还没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就属于骗保未遂,这样的可能也就是个治安处罚,拘留之类的不会判刑,毕竟骗保没有成立。现在撤案的可能性不大,但你可以给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撤案,如果他们同意了,那么他们也会在公安撤案的。只能说你试试。

  不需要。确定是否有罪,以及构成什么罪,最终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定。  

一、安监局是行政单位,可以就事故进行调查。但是否构成犯罪,最终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

二、事故的处理程序中,安监局的调查是重要一环。 它可以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形成行政调查卷宗。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它可以对事故性质进行定性,并就是否涉嫌犯罪提出自己的意见,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检察机关接到移送的材料后,经调查核实,认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同时,对安监局移送的相关证据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审查,对相关证人要重新进行谈话,然后,再决定是否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时,所有的证据,都要经过质证,方可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来明确。而不是由安监局来明确的。

要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并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执行,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

《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好!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涉案人员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立案侦查;如果重大安全事故罪涉案人员不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由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立案侦查。

侦查结束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捕。谢谢阅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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