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诈骗担保人责任_借款人诈骗,担保人还负责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3:09:05 人阅读
导读:借款人构成诈骗罪的,担保人是否免除责任要根据下列情况来认定:1、担保人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而且担保人也是受诈骗提供担保的,可以确认担保无效,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构成诈骗罪的,担保人是否免除责任要根据下列情况来认定:

1、担保人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而且担保人也是受诈骗提供担保的,可以确认担保无效,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虽然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但借款人没有诈骗担保人,其是自愿提供担保的,应当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诈骗的事实,或者参与其中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仅应承担还款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认为,如果诈骗或者骗取银行贷款,罪名成立,也就说明骗取方式方法已经证据确凿,担保人应该免责。理由是:借款用途已经发生改变,比如借款人向银行贷款去购买材料,向银行贷款100万,借款人自己伪造一切方法将贷款贷出后个人私用,那么担保人担保的贷款用途已经发生变化,那担保还有效吗?应该是是无效的吧。

担保人民之债务人,涉嫌诈骗还签字连带担保的话,他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为他对一切情况都明知明了,且是自愿同意的。

我们农村有这样一句话“不做媒,不做保,一生无烦恼。”做担保人其实责任还是很大的,法律上把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叫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单位包括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等费用,并不是只有借款,如果你有保证合同明确约定责任的,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保证人应对全部的债务承担责任,我们现实生活中大部分都是这一种。

如果你作为担保人,对方逃避还款,或者无能力还款,那么你也会被作为起诉人,要求你共同还款。就算你去世了,并不是你担保责任就结束了,你的遗产也将作为还款的一部分。所以说担保人遇到无能力还款的老赖是害了自己也有可能害了后代。

担保责任并不是无期限的,也是可以终结的,一种就是我上面提到过的,在保证合同中条款明确约定,一种是有期限的,比如借款,债权人只能在借款到期后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6个月后是无责的,是不能要求的。

债务人被认定为诈骗后,那么民间借贷的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第八条。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债务人构成诈骗罪,符合本条款规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有例外情况,如果保证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债务人诈骗的除外。 参与诈骗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骗取担保人提供的,只是在民事责任方面担保人不再担责,没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构成骗取担保犯罪之说。

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影响对出借人应当担负的债务清偿责任,除非借款合同中有相关特别约定。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属于违约行为,该违约行为不会减轻或解除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