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法院会怎么处理_双方轻微伤法院怎样判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7:49:30 人阅读
导读:打架至轻微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

打架至轻微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打架至轻微伤被拘案例: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李晓庆孙浩)近日,新蔡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朱某某在走亲戚时,帮亲戚打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在赔偿被害人10万元后,朱某某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某拘役四个月。2月17日,朱某某到新蔡县栎城乡张庙村走亲戚。当日14时许,朱某某的亲戚彭某某与邻居王某某发生纠纷。朱某某得知情况后赶到现场,将王某某腰部踹伤,并将王某某丈夫全某某的鼻部打伤。经鉴定,王某某构成轻伤一级;全某某构成轻微伤。王某某和全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某赔偿25万元。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当庭未能调解成功。为有效化解矛盾,办案法官王海涛随后又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朱某某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责任,判决双方互相赔偿经济损失。轻微伤只是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

打人致轻微伤,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双方达成和解的,不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双方无法和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参照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执行。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一、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二、"轻微伤害”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三、"轻微伤害”处罚的,但不执行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扩展资料:案例:男子殴打民警致轻微伤涉嫌妨害公务被批捕因不满120急救人员未先救治其母亲,男子动手殴打交通肇事者,民警上前制止,也遭其殴打。2014年12月,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捕犯罪嫌疑人张某。2014年11月15日上午,张某接到电话,得知母亲被摩托车撞到,立刻赶到现场。到场后,张某见出警的民警正在疏导交通,120救护人员正在对小腿骨折的肇事者施救,就指责120救护人员说:“他只是脚断了而已,意识还是清醒的,我妈现在人都晕过去了,你们却把她晾在一边”。救护人员回答,要等另一辆急救车来处理。张某听罢,怒火中烧,伸脚就踢肇事者。一旁民警见状上前制止,但张某不依不饶,还向民警身上打了几拳。最终,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民警带走审查。后经法医鉴定,被打的民警上腹部伤情构成轻微伤。办案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张某对救护人员的行为不满,应进行沟通交涉,但其明知民警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却以暴力方式殴打民警,造成民警轻微伤,根据刑法规定,已涉嫌妨害公务罪。参考资料:人民网-男子殴打民警致轻微伤涉嫌妨害公务被批捕

  打人至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若是轻伤,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的情况有例外。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也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处理。最好自己私了算了,法院处理既麻烦又费时间对双方都没好处,双方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对方医疗费。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还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能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作为法定酌情从轻减轻判决的情节。

打架的双方都是轻伤的,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后双方可以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就会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再由双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诉讼请求,由法院进行判决。

建议双方调解处理。

公安机关如果不追究,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互不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可以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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