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人遣散费补偿_新劳动法遣散费明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0:35:18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们公司是这样解散的,我们公司的一个项目,房子卖完了,未开发的还不能卖,需要在等半年,才能卖房,所以公司后勤像营销或者客服,都需要遣散人员,公司先是派人事去找他们挨个谈话,了解谁有没有想走的意愿,肯定没人,然后公司就安排领导,各自找下属谈话,表示公司的情况,自己就是让你走,只是委婉一点,然后过段时间通知你,给的理由是,提前通知了,给了你足够的辞职时间,所以只赔付一个月的工资,就让人走了

法律规定,遣散费标准,一年工龄按照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最多补偿12个月。你可以要求遣散费。

按照常规外企规惯例,公司开除员工会给予相应赔偿,一般按照N(工作年限)+1个月的比例给予遣散费。

按照劳动法,公司应提前一个月与你协商赔偿及解聘问题。

如果你因此需要与公司发生纠葛的话,建议你以合同未到期,恢复劳动关系为由与公司商谈(这样劳动仲裁的话,成功很高),让公司主动提出解聘及赔偿条件,祝你成功。

辞职,没有补偿。

既然是原公司解散,那就要有遣散费或者重新安置新的工作。如果不能接受新工作,可以拒绝(一定不能签任何新公司的合同或协议等文件),再要求原公司赔偿。

收集好所有的在职资料——工作证、最后工作时间的打卡记录、薪资流水。。。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公司解散,除了要发当月的薪资,还要按工作时长,以N+1的标准补偿。 N代表工作年限,满半年不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散,那还可以要求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拓展知识:

2018劳动法:这7种情形被辞退,员工是拿不到补偿金的第一种: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都会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的约定是合法的。试用期是公司对新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可以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第二种: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签订就已经确定了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员工在合同期间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眼中影响了原有的工作,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第三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违反规章制度,是否严重,应当由公司来判断,但也应该符合本公司一般职工的判断。当然如果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还应该接受劳动仲裁机构的审查。因此,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一定要充分证据证明。第四种: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公司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公司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的用人方可以取消劳动合同,同时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第五种: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存在这些情况的员工公司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学历和履历是公司甄别和选择员工的重要指标,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目的能否达成的前提条件,如果员工向公司提供假个人信息而签订合同的,公司发现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第七种:如果员工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司法实践中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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