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纳社保咋赔偿_公司不上社保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5:43:04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公司补缴社保辞职时,怎么要求补偿呢?所在的工作单位如果说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即便是辞职以后也是不能够要求相应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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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社保辞职时,怎么要求补偿呢?所在的工作单位如果说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即便是辞职以后也是不能够要求相应的补偿的,但是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给你正常的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因为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那么正常的来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

所以一方面你可以首先通过面谈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面谈如果工作单位明确拒绝补交的前提下,那么首先我们是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因为劳动监察部门他具有责任和义务来核查,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贷,所以说通过这样的方式首先来可以解决这样的争议。

那么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劳动监察部门会开出相应的通知单,会在限定的期限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正常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当然由此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应该一并由工作单位来承担,因为跨年度的社保补交可能都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那么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应该由我们个人来支出,大概是交费总额的1/3左右,都需要我们个人来支自己支出这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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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关于是否赔偿的问题,不管是劳动合同法还是社保法都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按照我的理解,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公司,给劳动者造成重大损失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的。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实际一般的公司都是在员工领取第一个月的工资时,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很多公司出于自身人力资源成本的角度来考虑,都要想方设法在员工的社保缴费上做文章,有的是不缴纳,有的是不全额交纳,其实这些不但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是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员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员工可以主张如下几项权利:

一是要求公司为员工补缴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保。这是大多数人维权最基本的主张。由于社保会保险有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一般大都是主张养老保险,但是对于医疗保险也有个缴费年限的积累和个人账户资金的问题。所以主张时重点是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三险。养老保险主要事关今后自己能否退休或是能否按时办理退休的重大权利。由于年龄不可能倒推,如果不补缴有可能自己今后无法办理退休,影响自己的是一辈子而不是一阵子,这是需要重点主张的;医疗保险虽然有一定的时效性,但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可以在今后办理退休后,依法享受医疗退休待遇,这个缴费年限失去了也是无法找回的,加之个人账户有一定的返还比例,这是个人的钱;失业保险由于涉及到自己失业以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如果公司没缴纳失业保险的,即使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也是无法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

二是如果公司无法补缴社保造成的损失,需要公司赔偿。这种情况主要是经过仲裁机构裁定公司要为员工补缴社保,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无法补缴的,这种情况给职工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是非常大的,所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自己今后不能按时办理退休的经济损失和医疗损失、失业保险金的损失等。这个损失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公司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滞纳金、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来进行计算,可能需要走诉讼程序才能完成。

三是离职赔偿。由于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主动离职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职。这种离职和一般的离职不一样,由于是公司违法在先,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在公司工作时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经济赔偿则是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二倍。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按照第一条规定,为员工补缴了在公司工作时需要缴纳的社保,补交以后是不能要求公司再给予赔偿的,只有在无法补缴的情况下才能要求给予赔偿;但是即使公司为员工进行了补缴,离职时仍然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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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依法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相应的社保,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作为任何一个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执行和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如果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依法来缴纳社保,作为公司来讲可能就要依法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未缴纳社保,那么就要严格的根据劳动合同的存续时间来给自己的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有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同时可能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查出没有正常来缴纳社保待遇的情形,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很有可能会开出一笔罚金,那么这个罚金也应该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

很明显,只有正常缴纳了自己员工的个人社保之后,那么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所承担的社保费用才会更低一些,但是没有正常的完成,社保交费在补交的过程中会产生滞纳金,很有可能还有罚金,所以说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他所付出的成本和经济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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