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怎么受法律保护_小产权房购买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5:06:36 人阅读
导读:您好,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

您好,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既然不是合法的,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昨天看了资料,说说我个人的理解:

什么叫小产权房

第一,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有两种:一是农民自己居住的房子;二是买给本村子以外人的房子。小产权房属于第二种。

第二,小产权房是没有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子。由于没有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小产权房价格比城市里的商品房价格低,有的低很多。但是,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房子卖出去了以后,集体就有收入,农民就可以分钱。

第三,小产权房由于没有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政府就不给发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给购房合同备案。所以,政府也不给发产权证。小产权房的房证是乡(镇)政府或者村子里发的。所以,小产权房有时候也叫“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

受不受法律保护,前提是合不合法。如果小产权房合法,一是政府就收不到这类房子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二是城市里的商品房就不好卖了。所以,你说政府能让小产权房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会的。所以说,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目前的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

这几年来,很多地方都建有小产权房,也有很多人买。因为政府认定小产权房不合法,所以购买小产权房肯定申请不到银行贷款,也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如果出现纠纷需要打官司,法院也不会认定购房合同有效。但是,如果你买了就是为了自己住,只要能拿到乡镇政府或者村子发的“产权证”,不用银行贷款和公积金,也没有纠纷,也没什么不可啊!

哈哈,个人观点。

首先,农村集体土地交易须经过村、镇、县各级政府和部门批准的不得私下卖买,其次,你所说的小产权房估计是未经批准建造的更加不受法律保护。

答:买卖及抵押均无效。

对于小产权房:



1、在法律层面上,因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划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而持否定的态度。

2、在国家政策层面上,持禁止、遏制态度的。

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3、在司法层面上,法院一般会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为无效。

山东省高院的司法文件(鲁高法〔2011〕297号)规定:对于因买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的“小产权房”而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严格贯彻国家的公共政策和诚信交易秩序,依法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并通过出卖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等方式避免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失衡。

海南省高院2011年司法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就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小产权房”与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大小分担。

相关小产权房合同无效的案例: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恒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王桂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2018)津01民终3159号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于桂荣诉鸡东县鸡东灌区管理处鸡林乡分站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黑0321民初2201号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刚柱与灵宝市鲲鹏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2017)豫12民终2150号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闪丽梅与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街道狮涧村民委员会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2017)豫08民终3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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