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转移财产躲执行_老赖在执行前转移了财产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9:16:11 人阅读
导读:我用我们的经历告诉你,如果老赖在执行前转移了财产和公司,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是利好。换句话说,有利于执行。我们在2016年秋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致残一人。这...

我用我们的经历告诉你,如果老赖在执行前转移了财产和公司,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是利好。换句话说,有利于执行。

我们在2016年秋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致残一人。这个事故的赔偿义务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玩“三不一没有”,分文不赔,后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两个人也是强硬无比,似乎执行毫无希望。执行局反馈的情况是,此人名下无任何财产。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和本题题主叙述的情况一样,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他把自己名下的公司“出售”给其母,把自己名下的汽车过户给老婆,又和老婆“离婚”,通过协议约定,家庭财产全部归老婆,家庭债务全部归自己,并且还规定女儿归老婆抚养,自己每月支付数千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实际上就是把自己以前的财产和今后的收入用貌似合法的方式全部支付给老婆。

这些行为,看戏天衣无缝,实际上这就是赤裸裸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状。

所以,我们把这些白纸黑字的证据提交给执行局,要求:

1、将被执行人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将被执行人和参与财产转移的当事人(都是被执行人的亲属)全部拘留;

3、用民事诉讼的方式,撤销相关财产转移的协议。

4、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结果,几乎是一夜之间,被执行人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派律师主动和我们联系商谈赔偿的事情。看来,对付老赖,还是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

据有关资料统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后,至少有70%的老赖立马怂了,主动赔偿或者主动和解。

但是遗憾的是,笔者的案子还有一个被执行人武某(交通事故肇事者),女,199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沂水县,现住青岛市即墨区,至今在逃,执行局正在全力查找。哪个朋友能提供此人行踪和财产线索,被害人愿意提供一万元(另加财产的百分之十)悬赏金。

补充:武某行踪基本锁定,现悬赏求此老赖隐藏的财产线索,奖金不变。

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一直磊禁不止,现有的各种打击制裁措施很闲显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限制压缩,老赖一旦把钱骗借到手跑路失联躲藏转移藏匿资产,债权人和法院根本无可奈何,老赖还要增加限制面,全方位多角度无死角的限制制裁,应该在医保和医院,交通,驾驶证,律师调查令,调查取证,构成涉嫌诈骗式借贷已送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有效的区分了民间借贷关系和诈骗罪的分离,联合限制,加大打击力度,降低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数字不断增长,只增不减的恶劣影响。

债务人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我们案子有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叫武鑫,是个九五后,原籍沂水龙家圈乡营盘村,现住青岛即墨,别人谈婚论嫁,她却成了老赖。2016年秋,这个人物拿到驾照才两三个月,就开别人的丰田普拉多在青岛闹市区,将送大学生开学的父母撞飞,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而这个老赖却玩失踪。

据我们调查,这个老赖规避法律责任,是这样做的。

1、逃避拘留。她是辗转通过其姐姐的姘头朱某的朋友张某,在青岛即墨大同街17号租了房子,基本是在强制执行立案的当天就搬离了原住处。租一个房子就费这么多心思,这个老赖蛮拼的。

2、反复更换工作单位。这个老赖原来在海博家居卖家具,强制执行立案后即从原单位辞职,跑到服装市场卖服装。


3、财产都存在别人名下,如姘头、所谓干爹、同事、朋友等等,都成了转移财产的帮凶。

其实做老赖费这么多心思,一个字累。为了逃避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活得这么累,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麻烦在于,强制执行是终生的,只要申请人不放弃,这个紧箍咒一直套在头上,逃过一日容易,逃过一生难。

以上回答供参考。

被执行人将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等转移到他人名下,在司法实践中其实非常常见,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判决尚未生效前,原告并没有多少渠道和权利去查询被告名下的财产及时地采取保全措施,对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债权人很多时候无从知晓,由于谁主张,谁举证,对于上述行为,同样需要债权人举证或者提供相关线索,然后通过打撤销之诉的方式将被执行人已经转移的财产追回。

我们知道防范被告在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方式只能是申请法院做财产保全,具体而言就是原告通过各种渠道摸清被告的财产情况,例如被告有无房产、车辆、存款、理财产品、股票等财产,一般情况下,需要原告先找到上述财产线索,才能申请法院对上述财产进行保全。

我们知道法院保全或者执行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一旦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是无法办理过户的,也无法支取银行卡内的存款,因此能够有效地限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大家知道原告想要找到被告名下的财产并不容易,通常需要委托律师或者申请法院调取,但很多时候法官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因此部分地方法院采取“律师调查令”的方式,委托原告律师代为调查取证。因此建议大家以后打官司一定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或者规避法院执行,建议将上述证据或者线索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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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老赖在得知自己成为被执行人之后,都会采取玩失踪的方法试图规避法院执行。有的老赖会搬离原来的住所让法院找不到人,有的老赖采取拒收法院快递拒接法院电话的方式。那么针对老赖的上述行径,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你一定要主动去找案件的承办法官,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并把自己所了解到的关于老赖的个人信息和财产状况如实汇报给案件的承办法官。有时候你不经意间提供的一个信息,可能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其次,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老赖名下的全部财产,包括股票、房产、银行存款和机动车等。如果有财产,可以请求法院尽快处置然后把钱发还给你。

再次,如果老赖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如实向法院汇报财产或者存在其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情形,你可以请求法院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在实践中,被采取上述措施以后很多老赖会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然后解除对他的限制措施。

最后,你可以询问案件的承办法官,法院是否和地方公安局或者铁路公安局有合作机制。如果有,可以要求公安部门配合调查老赖的活动轨迹和下落,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比如,京津冀三地法院就和北京铁路公安局有协作机制,铁路公安可以协助上述三地法院在火车上查找并控制老赖然后再移交给法院。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转发评论,也许你的一次转发就能消灭一个老赖。

老赖转移资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院是鼓励支持老赖拒绝执行的!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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