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只是取得了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 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批准.
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流程,在办理土地证之前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购房发票,办理土地证的图。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记需要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
三、审查
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四、缴费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五、划拨决定
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1、关于办理单位划拨土地申请书2 、县府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用地红线图5、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6、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1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3、使用国有存量土地的,提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安置补偿合同(原件1份)、权属证明材料(原土地批复、土地使用证或者其它权属证明材料,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