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职就是上班吗_办理入职手续的那天有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6:56:09 人阅读
导读:入职就是正常上班了呀,就是开始计算工资了,所以一般入职是在上班事件开始,然后分配作为就开始上班看你是第一天就给你办的还是上过几天班之后办的,一般第一天就办的那种...

入职就是正常上班了呀,就是开始计算工资了,所以一般入职是在上班事件开始,然后分配作为就开始上班

看你是第一天就给你办的还是上过几天班之后办的,一般第一天就办的那种可能就不一定,但是你上过几天或者一个月之后再办理入职手续的话也就是告诉通过试用期了,可以成为正式员工了

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的那天,如果劳动者有上班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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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至于是不是只需要通知就可以走人,还得看入职手续办理情况。如果已经办理入职手续,离职的时候最好也办好相应的离职手续,比如办理相关人事、工作交接、社保关系转移。

不建议通过打个招呼就不用上班这种形式,离职建议还是采取正规的书面形式来完成。毕竟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本来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属于理亏,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如果不规范操作,可能成为公司追究责任的另一个借口,慎重考虑吧。

这个事情,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办理手续之后工作单位要求你上班工作,那就要上班工作。

如果工作单位让你明天再来上班,那就可以回去休息一天,明天正式上岗。

是的,办理入职手续了,就是里面的员工了,办理入职手续当天就可以上班了

无业证明社区或街道办开的都可以用,体检的话只要去正规医院或者体检机构都可以的,一般让你体检之类的了就是肯定录用你了,等两天通知你去上班了,我就是苏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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