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旁证人证明怎么写_工伤证人证明怎么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2:03:04 人阅读
导读:工伤证人,李xX和我在同一施工现场,X月X日在清理施工现场时李Xx被一钢管砸中头部,特持证明,证人王XX!工伤认定申请中的证人证言可以按照以下模板书写:xxxx...

工伤证人,李xX和我在同一施工现场,X月X日在清理施工现场时李Xx被一钢管砸中头部,特持证明,证人王XX!

工伤认定申请中的证人证言可以按照以下模板书写: xxxx年xx月xx日xx时,我在xxxx做xxxx时,看到xxx因xxx原因,不慎xxxxx(工伤)。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证明人: xx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旁证人证明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是不是工伤需要认定。认定工伤所需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每个地区要求不同,材料也会有差异,建议电话到行政部门咨询后,携带相关材料去认定工伤,员工工伤认定时间,员工受伤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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