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是表决方式_股东表决权方式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2:16:43 人阅读
导读:归纳如下:一、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

归纳如下:一、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 具体途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 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 定的法定要求。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 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表决程序是指公司的股东会如何 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 议。本法在一些条文中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规 定。如股东会应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修改公司章程要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等等,只是一些原则 的规定。 比较细致的规定和各个公司对具体问题的规定可以 由公司股东在章程中订明。   二、本条第二款对几项决议规定了法定的表决程序。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公司合 并、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 议,并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是一种 多数通过的方式,但不是简单的过半数通过。这是法定事 项,不能用公司章程或其他方式予以改变。 。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

1. 比例表决规则

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此规定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实质意义就是“一股一票”,是股权平等原则的体现,但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没有将股份区分为单位股份。

2. “一股一票”规则

表决行使方式的基本规则就是“一股一票”。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一股份就有一表决权。次表决方式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但无论按哪一种表决方式,均是股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3. “一股多票”、多股一票

在有些法律中,不禁止“一股多票”或者“多股一票”。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家族企业中。这种股权表决设计的初衷是一种收购防御措施,阻止恶意收购。在此种表决权中,一股多权的股份被分配给家族成员;多股一权的股份则分配给其他成员。如果将此类股权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则转化为一股一票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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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以由公司章程来规定。

但是如果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就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

只要你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在开会之前都会发布通告的,只要你密切关注的话,都是可以找到的;一般股东大会的地点有可能在公司,有可能在外面,去了就会让你进的。

您可以选择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办法是:

1)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果是法人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2)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是“全体股东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是“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权”。 比如:甲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是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700万元,但是要通过特别决议就需要1000万元×2/3以上表决权通过。 又如: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是1000万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700万股,但是要通过特别决议就需要700万股×2/3以上表决权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二种形式。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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