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167还是174_综合用工167小时的算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2:42:46 人阅读
导读:综合工时月度是176小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拓展资料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

综合工时月度是176小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拓展资料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以综合计算工时每月167.5小时外节假日加不加班工时均要算在167.5小时内。

工作时间最长174小时,如果公司让上班少于这个时间,是可以的,也是全薪的。超出这个时间计算加班,没有超出的按照公司规定,应该没有加班费。 举例来说,公司5天8小时工作制是标准工时制。实际情况中,有的公司执行的是5天7小时上班时间,这样的话每周工作时间35小时,每月平均工作时间152.25小时,公司一样要计发全薪。 这是正常情况,如果请事假的话,是无薪的。如果因为请事假被扣了工资,在上班时间内你的工作时间超出了平均每天8小时,那么一样要计算加班费,新入职也是一样的道理。 对于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单位,需要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后才可以。这样的话,每月超出174小时的才计加班费。不超的话是没有加班费的。

  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

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综合工时制,用人单位加班工资除以174小时,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是否全勤,要看公司安排你工作的时间内,你是否都上岗。综合工时制只是规定每个月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76小时,超过部分属于加班。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只要工作时间不超过176小时/月,即便周六周日上班,也不作为加班。但是,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应支付3倍工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经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特殊岗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季或年等跨度计算;在一个统计期段内,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为加班时间,按照150%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中加班的,按照300%标准另行计算。

简单的讲,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单位,避免了双休日加班而不能补休所支付的200%标准加班费的计算档;但平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依然需要支付依法支付加班费。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是正常的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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