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用卡判决_用别人的身份证办信用卡犯什么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2:16:40 人阅读
导读:信用卡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标配。目前我国正在使用当中的信用卡数量接近7亿张,但每年欠款不还的人也很多,比如截止2018年末,我国逾期超过6个月以...

信用卡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标配。目前我国正在使用当中的信用卡数量接近7亿张,但每年欠款不还的人也很多,比如截止2018年末,我国逾期超过6个月以上不还的信用卡余额已经接近了800亿。



对这些长期逾期不还的人,可能有多种原因,更多的人是因为没有能力还钱,所以才导致逾期。而有的人就是故意不还,心里还打着小算盘:还钱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牢里面有吃有喝还不用被催债,里面的人说话又好听,各个都是人才,有什么不好的?我就是不还钱,拖死你。

甚至有的朋友会认为,坐牢可以抵债,心想着只要坐牢之后,不管欠了多少信用卡都可以一笔勾销。

在这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坐牢跟还信用卡是两码事,就算大家坐牢了,该还的信用卡账单照样要还一分也不少。

当然一般情况下,如果大家不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就算大家欠很多信用卡也不会走到坐牢的那一步。通常情况下,欠信用卡之所以坐牢可能有一般有两个原因:

第1个原因、涉及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坐牢是很正常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在现实生活当中最容易造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就是恶意透支,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如果恶意透支额度在5万块钱以上,那就构成刑法当中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



第2个原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如果大家逾期的金额比较大,比如5万块钱以上,而且逾期时间比较长,超过6个月以上,一般银行都会把大家起诉到法院。银行把大家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通过追查个人的各种资产之后,认为你有能力还款,法院就会作出判决,要求你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银行卡的账单。

如果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你自己有能力还款,不管是现金还是其他可变现的资产,但是你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书,那法院就可以以拒不执行罪对你进行判刑。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就算你坐牢了,欠银行的信用卡该还的要还,如果你不还银行可以把你继续起诉到法院,你可能面临第2次坐牢。



现在很多朋友的法律意识都不是很强,对法律的相关规定都不是很熟悉,天真的以为坐牢之后就可以把信用卡债务抵消掉。要是这条路能行得通,那银行信用卡中心早就倒闭关门了。如果坐牢可以抵消信用卡账单,那很多人可以把自己的信用卡额度取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出来,这样做几年牢就没事了,这个要比辛辛苦苦工作几年要赚得更多。

所以稍微意识清醒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分开的。

信用卡欠钱被判刑,是因为你涉及了犯罪,也就是说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条例。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拒不执行罪以及信用卡诈骗罪。而信用卡欠债是你跟银行之间的一种民事债务,这种债务不会因为你坐牢了而抵消。如果你有能力而拒绝偿还,那在你坐牢出来之后,银行仍然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你正常还款,如果你有能力还款再一次拒不执行,法院仍然可以判你第2次入狱,虽然第2次被判入狱的案件现实当中比较少,但并不是代表没有发生过

信用卡拖欠入刑前提是要被认定恶意拖欠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拖欠的法律认定原则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原则上大部分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的都是恶意透支。

现实中,银行对于持卡人恶意透支的认定

我们就拿题主的案例来做一个分析,哪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恶意透支会承担刑事责任,哪种情况不会被认定恶意透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呢?

  • 会被认定恶意透支的行为

对照所有因为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来看。这类人都有一个共性,逾期时间较长,长期失联且不接受银行的催收,拖欠数额巨大

原则上来说,银行给持卡人发放信用卡前,就做了一系列的风控审核,给持卡人的授信额度都是有过严格审核的。但是后期持卡人因为各种问题导致信用卡拖欠无力还款,这个并不能直接证明持卡人就构成诈骗行为。

而诈骗行为都是因为逾期后持卡人处理行为不当造成的。而最关键的就是长期失联或者直接失联,因为银行会将信用卡逾期的催收业务外包给各种催收公司,而这些催收公司经常会采取一些没有“底线”的催收方式,给持卡人身心都带来很大困扰,因此有一部分逾期者因为不能忍受催收而用失联的办法来对抗,虽然这不属于持卡人本意的“恶意行为”,但是一样会被认定为恶意。另外一部分就是真实“恶意”,很多案例都是持卡人办理信用卡后,用各种办法把信用卡的现金取出来,然后更换联系方式关机失联,以为银行找不到他,这种行为肯定就会被认定恶意透支构成诈骗。

所以,题主要想不被认定为恶意透支,首先就是要做到“不逃避,不失联”,如果短期希望有个安静的调整自我时间,“失联”一两个月也是没问题的。但是绝对不能超过3个月或者半年以上。

  • 不会被认定恶意透支的行为

那么针对题主的案例,如果希望不被银行认定为恶意透支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恶意失联,毕竟题主已经是有被银行起诉记录,名下财产也被执行抵债,自己收入也低,那么原则上已经可以作证题主已经短期已经不具备偿还能力。题主完全可以不用选择逃避,而直接将事实告知发卡行。让发卡行直接民事起诉也好,又或者协商还款也好,总之只要不失联不要恶意逃避。其次,银行有自己的信用卡债务催收标准流程,如果银行继续按照欧流程走,比如先通过自己的催收部门进行催收,然后再委托给外包公司催收,最后再决定是否起诉。原则上都不影响题主已经无力还款的事实,而题主只需要按照银行的流程走即可。当然这个过程可能会给题主工作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但毕竟是欠债,不让债权人催收也是不可能的。

总之,按照题主的信用卡拖欠数额来看,已经算是数额较大的行为,所以最关键的就是不要让银行抓住你存在恶意透支的行为。毕竟对于如此大的额度,也不排除银行真的采取对持卡人刑事诉讼的行为。但是只要持卡人保持和银行积极协商的态度,并且不失联,不恶意逃避,同时能够尽量在单位时间内进行债务的部分偿还,哪怕每月几十一百的还。基本都会赢得银行给与的宽限时间。而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我是MR瑞,10年的创业和金融领域从业背景,专注个人创业,银行存款,贷款,信用卡,投资相关知识的分享和问题的解答。关注我,每天内容都会有更新。

金融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如果你有积极还款,及时改正错误,就好好跟被冒用人商量一下,让他撤销报案或起诉; 至于会不会被判刑,要看你冒用的途径、方式和手段; 总之,积极赔偿,就算是被判刑,也会比较轻,并且,你这个金额不算大。

被人拿去办了信用卡那这个信用卡是你的名字,直接打电话给银行报身份证号查询,电话不行就柜面。

法院判决的没有问题,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且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很多人比较纠结信用卡透支1.7万元,不够5万元的量刑标准。的确,现如今的量刑标准是这样,不过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标准可没有这么高,一般超过1万元,就足以量刑了!

事情大致的经过

2016年6月10日,杨某无固定收入、还款能力欠缺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了一张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这里要吐槽一下银行,这样也给办理信用卡,审批也太“儿戏”了吧!)


同年7月,该卡处于欠费状态;8月9日,杨某办理分期,但仍未按时还款!2017年2月~8月,银行多次催收,杨某只还款了2100元,然后再无还款行为,且拒接电话或直接失联。10月11日,银行报警,此时已累计透支本金17532.43元!

2018年1月4日,杨某家人偿还全部欠款21610.1元(本金+利息+罚息+手续费)。同年4月26日,法院判决,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

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信用卡恶意透支,后果很是严重啊!其实,这件事,固然杨某的责任最大,但难道银行就没有一点点的责任么!

  1. 如果,银行信用卡中心,内审再严格一点,将那些无力还款的人,拒之门外;如果银行给予杨某的信用额度较低,只有3000元;或许都能避免这样的事件发生。

  2. 再者说信用卡欠款,银行催收,是否可以更加人性化一下。难道在杨某欠款后,不能设法联系一下其家人么,让其家人代为还款!从家人偿还2.16万元(本息)及缴纳2万元罚金来看,代为还款的难度并不大!

  3. 杨某的问题更为严重。首先,明知自己无力偿还,为何要申请信用卡,还恶意透支;其次,既然分期了,每月再少、也得还一点吧;第三,银行催收就催收呗,干嘛拒接电话,还“玩失联”!这下好了,把自己给“坑”进去了吧!哪怕是每月还一点,熬到2019年,1.7万元欠款,也不至于被量刑啊!

总之,理性消费、合理使用信用卡,很是重要啊!千万别恶意透支,更别玩失踪,万一信用卡逾期,就与银行好好沟通,协商解决才是上策啊!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财经问题就请点击关注【财经者思】,记得多多点赞哦!!!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